案例标题
朱XX与杨XX劳务合同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朱XX与被告杨XX系朋友关系。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承接工程后雇请原告使用自有挖机提供施工服务,经结算被告确认尚欠原告挖机工程款91890元,并分别于2016年2月6日和2017年1月26日两次签署欠条确认,但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被告杨XX欠原告朱XX劳务费91890元、诉讼费1049元,合计92939元,分期支付(2026年2月12日前支付10000元,2027年2月1日前支付10000元,2028年1月21日前支付36000元,余款36939元于2029年2月8日前付清);
二、若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原告有权就余欠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9元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