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王XX与朱XX合伙合同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王XX与被告朱XX曾共同投资经营窑厂,后因经营不善窑厂倒闭,被告擅自将库存砖块出售但未与原告分配销售款项。2015年9月15日,经协商被告向原告出具两份欠条共计32000元。此后被告通过提供劳务抵扣10000元,尚欠22000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委托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微信、支付宝账户资金22000元。
处理结果
(调解协议)
一、被告朱XX分批支付原告王XX欠款20000元(2026年3月10日前支付3000元,2026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2027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元);
二、如被告有一期逾期或不完全履行,原告可就全部下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2500元;
三、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承担。
(财产保全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朱XX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22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