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沙XX与阿余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沙XX与被告阿余某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天生残疾)。原告主张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致其耳朵受伤、患上抑郁症,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曾于2025年2月起诉离婚后撤诉,现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分割财产、主张精神抚慰金等。被告辩称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回归家庭共同抚养子女。
判决结果
不准许原告沙XX与被告阿某某离婚。
法院认定:原告未充分证明被告实施家暴行为;分居时间不足两年;双方已共同生活十五年并育有三个子女,建立了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后长女需在聋哑学校就读等实际情况,判决不准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