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某典当公司诉陈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付XX典当纠纷案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秦俊律师 在线
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12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秦俊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中为当事人设计了一套“正常履行与违约触发”双轨并行的阶梯式保障机制,既为借款人提供了分期还款的可行路径,又在违约情形下设置了多重惩罚和加速救济措施,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债务纠纷调解中的精细化条款设计能力。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某典当公司诉陈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付XX典当纠纷案

案情简介

被告陈某某于2023年11月与原告某典当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借款金额、期限、息费标准及违约金,并以陈某某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被告王某某、陈某某、付XX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当金。借款到期后,双方办理了展期,但展期届满后被告仍未能按约还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本金、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并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确认截至某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一定金额,分期偿还,利息按月标准计算;

  2. 正常履行情况下还款顺序为先本后息,违约情况下利息按较高月利率标准计算且还款顺序为先息后本;

  3. 正常履行情况下原告仅主张部分律师费,违约情况下全额主张;

  4. 被告有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债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5. 三名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6. 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

  7. 各方再无其他争议;

  8.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保全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 1970-01-01
  • 原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秦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秦俊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413
秦俊律师
13402202****5941 执业认证
  • 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 劳动纠纷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金鹰世界中心写字楼A座3002-3004室
秦俊律师,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一直深耕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领域,以“专业...
  • 139 5536 1163
  • qinjunls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