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月以来,被告人WX多次驾驶货车前往某有限公司处收购废旧纸板,后在过磅过程中,通过增加空车皮重或谎报车辆皮重的方式变相减少实际收购纸板货物的重量,以此来骗取被害人的废纸板至少6.6万公斤,从中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故以诈骗罪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处WX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辩护意见及结果。
应潮律师介入以后,经过次询问当事人并仔细查阅、分析案卷,发现公诉机关指控WX的犯罪数额存在重大问题,在案的过磅记录、转账记录、转账时间、计量单据之间不能一一对应,经应潮律师多次统计核算,能证实WX获利的不足十万元。为此,应潮律师在庭审中着重的就本案的涉案金额存在的问题,发起了猛烈的进攻辩护。在经过多轮的辩护以及庭后多次与承办的法官、检察官沟通后,成功将WX的犯罪数额降低至十万元以内,将诈骗数额巨大降为诈骗数额较大,实现刑档的跨越,即从原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档,降低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徒刑的刑档。
最后,法院结合应潮律师提出的WX具备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在其未进行退赃的情况下,判处其二年八个月的有期徒刑。成功的为当事人实现了降档、降低刑期的有效罪轻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