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具机关、出具时间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出具时间:2026 年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被告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署备案离婚协议书,书面明确约定:男方每月额外支付女方生活费 1000 元,直至婚生子大学毕业。离婚后被告仅支付 83 个月生活费,长期拖欠剩余款项。原告委托刘学勤律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截至 2025 年 12 月拖欠的生活费 69000 元。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提交任何答辩与证据。
案件核心争议
1. 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中约定向女方支付生活费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2. 被告未到庭举证,还款金额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3. 多年分期生活费如何准确核算拖欠总额。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被告全程缺席,无任何抗辩、还款凭证提交。刘学勤律师完整举证,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 认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合法约定,生活费给付条款具备法律约束力;
2. 采信原告自认已收款项,核算得出拖欠 69000 元全部予以支持;
3. 判令被告判决十日内全额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四、刘学勤律师专业代理亮点
1. 固定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核心书证
调取婚姻登记机关留存的原版离婚协议书,协议经民政备案、双方签字确认,完整载明每月 1000 生活费、给付截止时间,直接作为本案核心债权依据,从根源锁定被告给付义务。
2. 清晰核算多年分期欠款,计算逻辑无瑕疵
梳理 201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完整时长,算出应付总金额,扣减原告自认被告已支付 83000 元,得出未付 69000 元,计算逻辑清晰,法庭直接采信全部金额主张。
3. 精准运用缺席审理举证规则
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出庭,亦未提交转账、付款凭证反驳原告主张,律师当庭说明举证规则:被告持有还款证据却拒不提交,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直接采纳原告全部事实陈述。
4. 简化诉讼主张,聚焦协议约定给付义务
本案不分割房产、车辆、股权等复杂婚内财产,仅围绕书面约定的生活费单独起诉,诉讼请求清晰、证据单一明确,大幅降低庭审审理难度,实现快速结案。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面约定男方支付女方生活费、补偿金,对方长期拖欠;
2. 义务人失联、拒不出庭应诉的家事给付类案件;
3. 多年分期约定款项,需要统一核算拖欠总额起诉;
4. 离婚后财产、补偿类债权追索。
六、法律服务指引
离婚协议补偿金、生活费、分期补偿款追索案件可预约刘学勤律师。律师擅长调取民政备案离婚原始档案,精准核算长期分期欠款,熟练处理被告缺席庭审案件,依托书面备案协议锁定债权,在对方无抗辩情况下实现全额胜诉,快速拿到生效执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