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多人形成协作团伙,受上游人员组织招揽,各自出借、操作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借助线上社交群组接收资金转账信息,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资金上下分支付结算服务。经司法审计,团伙各成员账户均产生大额涉案资金流水,公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全部涉案人员一并起诉,结合每人涉案流水规模,分档给出明确量刑建议,各当事人均被先行羁押。我方当事人系团伙中下游参与人员,全程认可指控罪名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完整采纳赵东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大幅轻判:
1.直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区间最低标准判处实刑,刑期大幅压缩,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即可释放,无需额外延长服刑时间;
2.匹配当事人参与层级,判处对应档位较低罚金,量刑力度显著轻于团伙主犯及核心招揽人员;
3.法庭充分考量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等全部从宽情节,在全案多名被告人中,我方当事人取得同层级最优刑期结果,最大限度缩短当事人羁押时长,降低案件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三、律师代理价值凸显
本案由赵东平律师担任当事人辩护人,精准挖掘从轻量刑、财物处置两大核心辩护要点,形成完整庭审辩护方案:
1.充分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轻微
律师梳理当事人涉案起因,阐明当事人法律认知不足、文化程度有限,受他人诱导参与犯罪,未参与上游网络赌博运营,仅被动协助资金流转,未从中获取高额收益,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有限,请求法庭大幅压缩刑期。
2.细化在押悔罪表现作为从轻依据
调取当事人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材料,向法庭说明当事人羁押后深刻认识自身行为违法性,全程配合司法机关讯问、完整供述全部涉案细节,坦白情节完整,具备充分悔罪基础,应当进一步从轻量刑。
3.区分涉案财物,厘清非作案工具处置意见
逐项核对公安机关扣押的电子设备,区分设备使用场景与用途,论证当事人随身手机并非专门用于涉案资金操作,不属于法定犯罪工具,当庭提出应当依法返还的专业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4.结合团伙层级差异化量刑辩护
对比团伙组织者、中层招揽人员、底层协助人员的分工、获利、参与时长,清晰划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里从属、次要的地位,请求法庭参照全案梯度,采纳区间下限从轻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