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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运营诈骗涉案70万:十年刑期压顶,徐应超律师靠“罪名抗辩+金额核减+全额退赃”拿下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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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诈骗金额70万,已达“数额特别巨大”十年重刑档,当事人被认定核心骨干、已被批捕。徐应超律师以“罪名定性+从犯认定+金额核减”三核驱动:以合同诈骗定性削弱量刑基础;以岗位可替代性、无决策权论证从犯地位;逐笔剔除协商退款等无非法占有目的金额;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从十年刑期直降至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案件详情

网店代运营团伙诈骗案辩护实录:涉案 70 余万,从犯规避十年重刑,成功获缓刑

1. 案件基本背景

主犯王X曾从事电商经营,熟悉某音、某宝、某多平台流量投放、奖励机制,后拉拢合伙人注册科技公司,对外承接网店代运营业务。公司内设电销前端、店铺搭建、货源组织、刷单投流、售后五大部门,三十余名员工分工运营。

初期公司少量开展正规代运营服务,后王X团队发现商家不熟悉平台规则,为牟利走上诈骗道路:通过虚假宣传虚构成功案例、虚增企业规模;谎称自有优质货源,实际货源虚构或以次充好;承诺付费投流提升销量,实则依靠机器、人工刷单制造虚假订单,大量订单后续退货,部分订单直接发送空包;持续推出 19800、29800、59800 多档升级套餐,诱导商家不断追加付费;商家维权时售后长期拖延,谎称店铺遭平台处罚索要额外费用,无法安抚则直接拉黑失联。

案发半年内大量商家向市监局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以电信诈骗罪立案,全公司三十余人被传唤侦查,全案涉案总金额 70 余万元。依据江苏诈骗量刑标准,涉案金额 70 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主犯基准刑期十年以上。

本案当事人系公司货源、发货板块负责人,受王X招揽入职,每月领取固定工资,另按公司总业绩分得少量分红,仅负责商品上架、订单发货,全程明知公司刷单、发空包、虚假供货等欺诈行为。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委托律师团队介入辩护,当事人作为部门负责人,初期被认定团伙核心骨干,面临重刑实刑风险。

2. 多重办案困境(低潮)

1. 涉案金额极高,量刑压力巨大:全案诈骗金额 70 余万元,江苏地区诈骗 50 万以上即十年起步,即便认定从犯,也面临五年以上长期实刑;

2. 侦查机关定性稳定:公安全程以诈骗罪侦查移送,认为代运营合同仅为诈骗工具,商家受骗根源是虚假实力、虚构案例,不认可合同诈骗罪定性意见;

3. 当事人身份不利:当事人管理收发货整条业务线,公安、检察院初期认定其为重要骨干,倾向认定主犯;

4. 证据完整闭环:商家合同、转账流水、电销聊天记录、刷单后台数据、空包物流记录、被害人陈述全部固定,欺诈事实无法否认;

5. 当事人已被检察院逮捕,羁押状态下变更主从犯认定、大幅下调刑期难度极高;

6. 存在大量未核减金额:公安将所有套餐升级款项、协商更换服务方案的费用全部计入诈骗总额,未区分无非法占有目的资金。

3. 核心辩护突破点

突破点一:罪名定性抗辩,检索同类司法文件,论证本案更符合合同诈骗罪特征

全部欺诈行为建立在双方签署完整代运营服务合同基础上,套餐升级均补充签订书面协议,行为人系在合同履行阶段虚构货源、投流服务能力骗取服务费;浙江省公检法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同类电商代运营诈骗统一认定合同诈骗罪。律师提交类案、地方性司法文件,完整阐述两罪区分逻辑,虽江苏办案机关未变更罪名,但该抗辩意见成为量刑协商重要筹码,法院予以考量从轻。

突破点二:重点论证岗位可替代性,争取认定从犯

区分主从犯核心标准为是否参与策划、决策、掌控资金与运营模式。当事人仅执行上架、发货单一环节,无对外销售话术制定、收费标准设定、诈骗方案策划权限,岗位可随时替换;仅领取固定工资,业绩分红占比极低,不掌控团伙核心收益分配,不属于组织、策划人员,仅为次要执行者。经多轮沟通,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直接大幅降低量刑区间。

突破点三:逐项核减涉案犯罪数额,剔除不应计入的资金

律师梳理全部被害人笔录、转账记录,对两类金额予以扣除:商家与公司协商退款、更换服务方案对应的款项,行为人无非法占有目的,不计入诈骗数额;重复收费、商家主动终止合作的服务费同步剔除,有效压缩当事人对应涉案金额。

突破点四: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夯实认罪认罚从轻基础

律师会见释X退赃对缓刑适用的关键作用,家属筹措资金,当事人全额退缴 5 万余元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获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4. 分阶段完整办案过程

1. 审查起诉介入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公司分工、岗位职责、分红模式、虚假履约完整流程;全面阅卷,梳理合同、流水、被害人证据,锁定数额可扣除情形;

2. 提交双重专项法律意见:一是《关于本案应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定性辩护意见》,附浙江司法文件、同类判例;二是《涉案金额核减、当事人应认定从犯法律意见》,逐条论证从犯依据、金额剔除理由;

3. 与承办检察官多轮当面沟通:逐条反驳主犯认定意见,阐释岗位可替代性、从犯地位,协商扣减涉案金额,推动检察院认定从犯身份;

4. 法院审判阶段:庭审完整陈述全部辩护观点,提交退赃凭证、对账明细、类案材料,请求法院综合从犯、全额退赃、认罪悔罪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5.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综合全案从轻情节:认定从犯、涉案金额依法核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参与程度较低,在三年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内,对当事人宣告缓刑。原本面临五年以上实刑,最终无需收监执行,辩护目标全部达成。

6. 案件反思与普法警示

1. 电商商家避坑:凡是承诺短期内包销量、包高额曝光、低价货源、付费内部投流的代运营公司,均存在重大诈骗风险,切勿盲目升级高价套餐;

2. 务工人员风险提示:切勿入职刷单、虚假代运营类灰色公司,即便仅负责发货、上架等基础岗位,明知公司实施欺诈仍参与,将构成诈骗共犯;

3. 团伙诈骗辩护核心思路:第一区分罪名,利用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量刑差异争取从轻;第二论证岗位可替代性,争取认定从犯;第三精准拆分流水,剔除无非法占有目的金额;第四配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才有机会争取缓刑;

4. 同类案件存在地域司法差异,不同省份对代运营诈骗罪名认定标准不同,辩护需检索本地及外省司法指导文件,作为量刑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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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作至今,14年来一直深耕刑事领域,专一只做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至今累计办理各类刑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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