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未签署书面购房合同,被告长期拖延、推诿,拒不配合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库尔勒于欣律师代理原告|法院调解达成过户履约协议
##内容###案情简介
原告与两名被告于2020年达成房屋口头买卖合意,未签署书面购房合同,原告足额支付229000元购房款后,被告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交付完成后,被告长期拖延、推诿,拒不配合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原告多次沟通催告无果,合同完整履行目的无法实现,自身财产权益受损,遂向若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二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约定,限期配合完成案涉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案件受理费2368元。法院于2026年7月14日正式立案受理本案。
###办案经过
于欣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整理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交付记录、原被告微信及通话沟通记录等,固定双方事实买卖合同成立、原告全额履约、被告拒不配合过户的完整证据链条。庭审阶段围绕事实买卖合同效力、卖方附随过户义务、被告违约事实展开法律论证,向法庭清晰阐述原告诉求合法依据,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多次与对方代理人协商沟通,平衡双方诉求,推动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两名被告需在2026年9月20日前配合原告完成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案件受理费2368元由原告自愿承担;双方针对本次房屋买卖纠纷再无其他争议。调解书各方签收后即刻产生法律效力,原告顺利实现房屋过户核心诉求。
##律师核心价值
固定事实买卖完整证据,高效促成调解,约定明确过户期限,一次性解决房产过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