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农业公司搭建线上APP平台,设置分级投资、层级返利模式吸纳投资人缴费入会,依托直推、团队业绩等规则发展下线。王某经他人投资入会,后续引荐郭X参与,二人通过线下口头、线上微信宣传,发展120余名名人员投资缴费,一审法院据此认定二人构罪且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二人不服提起上诉。经我方律师介入,最终二审法院对二人依法减轻判罚。
辩护难点:
1、传销是国家重点打击犯罪,网络传销大多靠平台后台数据定罪已成司法惯例;
2、下线超120人就属于加重处罚情形,司法中一审基本都会判实刑,大幅减刑难度极大;
3、公诉机关手握完整司法鉴定、账目证据,加上全案涉案几十万人次、涉案资金巨大,当事人面临和顶层主犯同档次量刑的共犯风险。
案件结果: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律师关于当事人从属地位、原审量刑畸重的辩护意见,依法对王某、郭X作出轻判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