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X因琐事对舍友心生不满,与他人合谋盗取舍友笔记本电脑,并将电脑盗走并藏匿,后伙同他人刷机,最终以四千余元的价格将电脑变卖。经价格认定,涉案笔记本电脑价值近七千元。本案由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辩护难点:
1、盗窃罪属于高发侵财类犯罪,常年属于大力惩治状态,所以实践中此类案件起诉率高、实刑率高。
2、本案系共同犯罪,当事人伙同他人,在犯罪关系上易被认定为主犯。
3、涉案财物被迅速变卖,非法占有目的清晰、直接、明确。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全面采纳律师关于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郭X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