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索赔 53.9 万,鲁世超律师代理调解将赔付总额降至 33 万元实现纠纷了结
一、案情简介
原告因使用瑕疵产品造成人身受伤,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538992.53 元,将三家涉事主体起诉至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主张由被告承担伤残鉴定费、案件诉讼费。当事人委托鲁世超律师应诉,案件内其余自然人、企业主体名称全部做隐私隐藏处理,案件立案于 2024 年 4 月 7 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二、办案经过
- 接受委托后,鲁世超律师全盘核对原告索赔凭证、诊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事故经过材料,从法律层面界定三方被告各自过错程度,明确委托人无需承担全部连带责任的事实依据;
- 庭审阶段对原告各项赔偿金额逐一质证,对不合理、无依据的高额赔偿项目进行抗辩,压缩整体赔付基数;
- 依托庭审抗辩形成的谈判优势,配合法院组织三方被告与原告开展调解谈判,反复协商整体赔付金额、三家主体费用分摊模式;
- 敲定款项支付、费用承担、权利了结全部条款,促成各方签署调解协议。
三、办案结果
- 三方被告总计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3 万元,款项在法院出具调解书前足额付清;
- 原告主动放弃剩余二十余万元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人身损害纠纷再无纠葛;
- 案件伤残鉴定费 2100 元由单一被告承担;
- 案件受理费 4595 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自行承担,委托人不再额外承担诉讼开支;
- 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纠纷一次性闭环处理。
四、律师价值
- 大额索赔压降:针对 53.9 万元原告诉请,通过事实与证据抗辩,直接将整体赔付金额压缩至 33 万元,直接减少当事人大额支出;
- 厘清连带责任边界:区分多方主体过错,避免委托人独自承担全部赔偿款项,实现赔付成本合理分摊;
- 诉调结合快速结案:以庭审抗辩作为谈判筹码达成调解,即时结清款项,规避判决后的强制执行、上诉等后续成本;
- 条款风险防控:在调解文书中明确费用划分、权利终结约定,杜绝原告后续再次起诉主张赔偿的隐患,彻底解决纠纷。
生成该案例的PPT:产品责任赔偿纠纷索赔53.9万
鲁世超律师是如何确定被告各自的过错程度的?
鲁世超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