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夫妻二人办理40万元住房按揭贷款,逾期未按期还款,截至2024年9月11日欠付本息、罚息、维权费用合计371178.58元。银行起诉借贷夫妻与提供阶段性保证的房企,诉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房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主张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房企委托曹健律师应诉,核心抗辩诉求为免除阶段性担保义务。
##办案经过
曹健律师梳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阶段性保证合同、房产预告抵押登记材料,围绕担保解除条件开展调解工作。向法院及银行说明案涉房产具备正式抵押登记办理条件,协调借贷夫妻限期完成不动产正式抵押手续,以此置换房企的连带担保责任。多方沟通协商,XX银行债权回收、借款人分期还款需求、房企担保免责诉求,推动各方达成无强制追责的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借款人自2025年9月起按月正常归还贷款,于2025年11月30日前办结房产正式抵押登记;若出现逾期或未完成抵押,银行可就全部剩余本息申请强制执行;银行自愿放弃要求房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全部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868元减半收取3434元,由借款人承担,房企无需承担还款、担保及诉讼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