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3年12月20日,某物业公司员工发现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小区供暖系统循环水泵运转噪声过大,联系维修工黄X未果后,又联系了经营某维修部的封X。封X到场查看后,报价工费六百元,轴承由某物业公司提供。当日下午,封X携带三脚架、液压拉马、倒链等工具,与协助其工作的父亲来到某小区负一层。作业前,某物业公司员工樊X关闭了主机电源并联系维保人员排水。在封X使用倒链吊放泵头时,因现场光线昏暗,电机端盖和连接盖突然掉落,将其右手砸伤。
封X受伤后,先后在多家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中环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及指骨骨折等,构成右手开放性损伤,后经某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封X认为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某物业公司未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诉请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4万余元的70%即14.3万余元。某物业公司则辩称双方系承揽关系,其无过错,并反诉要求封X返还其基于人道主义垫付的1.1万余元医疗费。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封X与某物业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劳务(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二、某物业公司对封X的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如何确定;三、封X的各项损失应如何依法认定。
针对法律关系,封X主张其无特种作业资质,作业需多方协作,受对方控制,属劳务关系;某物业公司则主张封X自备工具、自主操作、按成果结算,属承揽关系。针对责任承担,封X指出某物业公司未核查资质且现场照明不足,存在重大过错;某物业公司则认为封X作为专业人员操作不当,应自担全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封X自备专业工具,自主决定操作流程,某物业公司仅提出工作成果要求,双方按次结算报酬,符合承揽合同特征,认定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但在责任划分上,法院指出,封X作为专业人员操作不当且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75%的主要责任。某物业公司在选任承揽人时未核查特种作业资质,且现场仅提供临时吊灯,照明条件不足,存在选任与定作过错,应承担25%的次要责任。
在损失认定方面,法院依法核定封X的医疗费5.1万余元、误工费1万余元、护理费三千余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12.9万余元等,各项损失共计20.4万余元。某物业公司承担25%即5.1万余元,扣减已垫付的1.1万余元,还应赔偿3.9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封X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驳回封X其他诉请;驳回某物业公司要求返还垫付费用的反诉请求。
【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律师】
1. 在提供劳务、承揽作业或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面临“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定性争议,需要专业律师厘清法律关系以明确索赔路径的受害者;
2. 因发包方、定作方或雇主未提供安全作业环境、未尽资质审查义务、违规指挥导致受伤,需要向对方追究过错赔偿责任的当事人;
3.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对方以“承揽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甚至反诉要求返还垫付费用的被告,需要律师制定应诉策略、驳回对方无理反诉的客户;
4. 遭遇严重人身伤害,需要精准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复杂赔偿明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