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志涛律师代理继承纠纷案:巧用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明晰复杂房产继承份额
审理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家庭继承纠纷。原告为被继承人的两位女儿(化名:AXX、B女士),被告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化名:C老先生)及其他三位子女(化名:D先生、E女士、F先生)。
被继承人(化名:GXX)于2020年11月去世,留下一套登记在C老先生名下的房产,该房产系GXX与C老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GXX去世后,其享有的50%房屋产权份额作为遗产一直未予分割。原告AXX、B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GXX名下该房产50%的产权份额。被告方对亲属关系及遗产情况无异议,同意调解。
办案经过
王志涛律师接受原告AXX、B女士的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公平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兼顾在世配偶(C老先生)的居住权益与晚年生活保障,以及平衡各继承人之间的利益。
鉴于本案涉及家庭成员众多,且存在已故亲属的拆迁利益、现有存款、养老金管理等多重复杂因素,王志涛律师制定了以“调解促和解,以协议定纷争”的办案策略。在庭审过程中,王志涛律师与实习律师刘博尧紧密配合,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及法院沟通,引导各方从亲情和实际出发,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本案的房产继承问题,还一并对家庭内部的其他财产(如拆迁款、存款、养老金)及C老先生的赡养问题作出了妥善安排。
案件结果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了各方达成的协议,调解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主要调解内容如下:
房产继承与归属:确认案涉房屋为C老先生与GX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GXX的50%产权份额作为遗产,由C老先生、AXX、B女士、D先生、E女士五人平均继承。继承分割后,C老先生享有房屋60%的产权份额,AXX、B女士、D先生、E女士各享有10%的产权份额。
未来产权安排:协议进一步约定,待C老先生去世后,其享有的60%产权份额由E女士继承40%、D先生继承20%。同时,AXX、B女士自愿将其各自继承的10%产权份额无偿转让给D先生。最终,该房屋将由E女士与D先生各享有50%的产权。
其他财产处理:对家庭内部另一处已拆迁房产的利益归属、被继承人生前退休金、C老先生名下的定期存款分割及支付、以及C老先生未来的养老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管理与使用均作出了明确约定。
赡养安排:C老先生每月支付6500元作为保姆费及生活费给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其他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律师价值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王志涛律师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中的专业素养与调解智慧。
首先,化繁为简,一揽子解决纠纷。王志涛律师没有局限于单一的房产分割诉求,而是敏锐地洞察到案件背后交织的拆迁利益、存款、赡养等多重矛盾。通过主导调解,将家庭内部所有潜在纠纷纳入一个协议中统筹解决,从根本上避免了当事人未来可能产生的多次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
其次,平衡利益,兼顾情理与法理。在房产分割方案的设计上,王志涛律师既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继承权,又充分尊重了在世配偶的居住权和财产份额,同时通过“未来产权安排”的约定,回应了家庭内部关于房产最终归属的潜在共识,展现了高超的谈判技巧和方案设计能力。
最后,人文关怀,着眼家庭和谐。继承案件不仅是财产之争,更是情感之诉。王志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以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为出发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达成的调解方案获得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亲情的延续,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