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基础信息
我方当事人(被申请人):深圳某服饰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广东XX 李穗鸿律师
对方当事人(申请人):设计师朱某
入职时间:2025年9月9日,岗位服装设计师,约定底薪20000元加提成
纠纷起因
设计师朱某在职期间,公司安排其对接固定设计款式工作,双方因工作分配、对接工作量产生分歧。2025年12月2日,劳动者在微信明确拒绝承接既定工作,并主动提出不合作、离职;后续双方持续通过微信协商工作交接、薪资结算时间。
劳动者提起三项仲裁诉求:
1. 要求公司支付2025年11月1日-12月2日工资合计22438元;
2. 要求公司补缴2025年9月、12月社保;
3. 主张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索要经济补偿金20000元。
双方核心争议
劳动者主张:公司单方逼迫交接、停止计薪,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足额支付2万元经济补偿。
企业方(李穗鸿律师代理抗辩):劳动关系终止并非公司单方辞退,是劳动者先提出离职,属于员工自行离职,无需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审理范围,应当予以驳回。
二、案件结果
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最终裁判内容:
1. 认可劳动者2025年11月1日至12月2日在岗事实,判令企业正常支付拖欠工资22438元(该工资金额事实清晰无抗辩空间);
2. 认定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核算经济补偿仅支持10000元,直接将劳动者主张的20000元补偿金减半,为企业减少1万元赔偿支出;
3. 驳回劳动者全部其他诉求:补缴社保请求不予处理。
整体办案效果:仅承担应付在岗工资,经济补偿金直接减半,社保诉求完全驳回,大幅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三、律师价值
1. 证据梳理与固定:李穗鸿律师全盘整理企业留存的两套完整微信聊天记录,梳理完整沟通时间线,完整还原纠纷全过程:劳动者2025年12月2日主动拒绝工作、先行提出终止合作,后续所有沟通均围绕交接、结算协商,不存在公司单方辞退、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 法律观点精准抗辩:针对劳动者“被迫解除、公司单方辞退”核心诉求,区分“催告交接通知”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文书”两种法律文件,向仲裁委阐明公司下发限期返岗通知仅为督促交接,仅预设旷工风险,并未实际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处置;12月5日告知交接不计薪,仅对交接期间薪酬作出约定,无辞退意思表示,推翻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核心主张。
3. 劳动关系定性精准把控:律师区分“员工擅自自离”“单位单方辞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三类情形,结合聊天记录中劳动者承诺配合交接、双方协商结算日期、共同敲定交接规则等客观行为,引导仲裁委认定为协商一致解除,而非员工主张的被迫解除。
4. 赔偿金额精准核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结合劳动者实际在职仅0.5年、月工资20000元标准,精准计算法定补偿金额为10000元,驳斥劳动者自行主张的20000元高额补偿。
5. 区分案件受理范围:明确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缴范畴,不属于劳动仲裁审理事项,协助仲裁委驳回该项诉求,免除企业仲裁层面补缴争议。
本案中李穗鸿律师深挖微信聊天原始证据,完整还原劳动关系终止全过程,精准区分用人单位催告交接与单方辞退的法律边界,推翻劳动者主张公司被迫解除的核心逻辑。通过精准适用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补偿规则,将原2万元补偿诉求减半,为企业减少1万元赔付,同时成功剔除社保补缴仲裁诉求。办案全程紧扣书证、精准适用法条,精准划分各方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压缩企业赔偿成本,为服饰类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纠纷提供高效、低成本应诉解决方案。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一)本案例适配纠纷场景
1. 服装、设计、文创类企业与设计师、美工、企划人员劳动纠纷;
2. 员工因工作安排分歧主动提出离职,事后反主张公司单方辞退、索要高额经济补偿;
3. 双方微信沟通交接、薪资结算,无书面离职协议,劳动关系终止定性存在争议;
4. 劳动者同时主张拖欠工资、大额经济补偿金、社保补缴多项仲裁请求;
5. 深圳龙岗、坂田片区企业劳动人事仲裁应诉案件。
(二)对应法律服务指引
1. 企业劳动仲裁应诉代理:梳理微信、录音、工作记录等电子证据,构建完整事实链,抗辩高额经济补偿、赔偿金诉求;
2. 劳动关系终止定性专项法律分析:区分自离、协商解除、单位辞退三种情形,预判补偿赔付金额;
3. 劳动争议证据整理、质证意见起草,庭审专业抗辩;
4. 劳动纠纷分层处理:区分仲裁受理范围与社保、公积金行政处理事项,减少企业诉累;
5. 服饰、文创行业用工合规咨询,事前规避工作分配、离职交接引发的劳动赔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