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张少俊律师代理程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赔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张少俊律师 在线
湖北民基(伍家岗)...
  • 5.0
    用户评分
  • 1431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张少俊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面对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的强烈质疑,律师精准援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论证自行委托鉴定的合法性及医学依据的客观性,成功阻击了重新鉴定申请,稳固了十级伤残的赔偿基础。同时,律师针对保险公司扣减非医保费用及压低各项赔偿标准的抗辩,组织严密的医疗票据与法律依据予以反驳,并妥善厘清了多方垫付费用的抵扣逻辑,最大程度维护了高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诉讼利益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2年4月26日,蔡X驾驶某EXXXXX小型汽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交叉路口变更车道右转弯时,与骑自行车的程X发生碰撞,造成程X受伤及车辆受损。某交警大队认定蔡X负事故全部责任。程X受伤后先后在某医院、某医院1住院治疗,诊断为左前臂损伤、高血压及左侧上臂多发神经损伤等。2022年11月4日,某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认定程X左腕关节活动功能丧失40%,构成十级伤残。肇事车辆在XXX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程X委托张少俊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伤残鉴定意见的效力。XXX主张鉴定程序违法、依据不足,认为原告肌电图结果不能反映损伤程度,申请重新鉴定。二是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XXX主张扣减非医保用药费用1.1万余元;认为营养期应按30天计算;质疑年满71周岁的程X的误工费主张;对护理费标准及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提出异议。三是垫付费用的抵扣。XXX及蔡X主张已垫付的医疗费、生活费及护理费应在总赔偿款中予以扣除。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X自行委托鉴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驳回XXX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依法核定程X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6万余元。因XXX已垫付2万元,蔡X已垫付2.6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XXX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程X5万余元,并支付蔡X垫付费用2.6万余元,驳回程X其他诉讼请求。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张少俊律师
张少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少俊律师?
5.0分服务:1431人执业:9年
张少俊律师
14205201****3005 执业认证
  • 湖北民基(伍家岗)律...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5号14-1-2505
一、律师信息 张少俊律师,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 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 9 年法律服务经验,深耕宜...
  • 130 4715 135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