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购销合同的借款纠纷管辖权异议,胜诉
一、审理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情经过
2020年,原告齐齐哈尔XX公司与黑河某牧业有限公司先后建立生鲜乳购销合作及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约定合作期限数年,同时合同明确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基于上述购销合作基础,双方另行签订《牧场借款合同》,原告向黑河某牧业有限公司出借X亿余元款项,约定了借款利率、还款周期、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后续因经营周转需求,双方四次签订还款计划变更协议,最终将借款还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同时,多家企业及多名自然人自愿为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对应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合作履行过程中,原告主张黑河某牧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起停止交付生鲜乳,双方购销合作基础灭失,且被告未能按期还款,已构成违约,依据借款合同违约条款,主张借款提前到期,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主张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全部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关浩辰律师接受涉案担保公司委托,参与本案诉讼,针对原告诉请及案件管辖问题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案件焦点
1、案涉借款加速到期的核心依据为生鲜乳购销合同履行争议,该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本案是否存在法院无管辖权的情形。
2、原告主张被告构成借款违约、借款提前到期的事实依据是否充分,能否据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四、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涉《牧场借款合同》并非独立法律关系,其订立、履行、违约触发条件均依附于双方《生鲜乳购销合同》,原告主张借款提前到期、被告构成违约的核心事由,系基于双方生鲜乳购销合同的履行争议。
而双方签订的《生鲜乳购销合同》已明确约定仲裁管辖条款,该购销合同履行争议属于专属仲裁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畴。原告仅凭单方提交的部分交奶明细,无法完整、客观证明购销合同履行全貌,其主张被告违约、借款加速到期的事实依据明显不足。
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关浩辰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全面胜诉,无需承担本案任何还款、担保及违约责任。
五、案件总结与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是典型的主从关联合同管辖冲突疑难商事案件,核心裁判要义在于:附基础合作关系的借款合同,若借款违约、加速到期的触发条件完全依附于基础购销合同履行行为,基础合同的仲裁管辖约定可及于关联借款纠纷,人民法院对专属仲裁的争议事项无司法管辖权。
办案过程中,关浩辰律师精准抓取案件核心法律逻辑,摒弃当事人纠结的款项金额、合作纠纷表象,直击管辖规则与事实举证两大核心痛点。通过梳理两份合同的关联性、违约触发的因果关系、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成功推翻原告的诉讼基础,最终实现当事人全额免责的胜诉结果。本案也为同类关联商事合同纠纷、仲裁与司法管辖边界争议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实务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