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简介: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不断产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逐步恶化,后期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原告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首次判决之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并未得到缓和,双方仍然持续分居,不存在和好的客观条件,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原告为解除婚姻关系,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经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放弃答辩与举证权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李少江律师代理本案。李少江律师熟悉定西、临洮、陇西、通渭、漳县、渭源家事案件裁判尺度,接手处理该起离婚纠纷。
2、办案经过: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李少江律师梳理全部案件事实,重点针对“第一次判不离之后持续分居满一年”这一法定离婚要件搜集证据,整理前一次离婚诉讼裁判材料、能够证实分居状态的相关凭证,搭建完整证据链,弥补被告缺席带来事实查证上的困难。开庭过程中,代理人完整完成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整套庭审流程,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法庭阐述本案应当判决离婚的理由。同时结合当事人现实情况,兼顾未成年人权益,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标准、寒暑假探视权行使提出务实可行的处理方案,供法庭参考。
3、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均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作出裁判。即便被告全程缺席庭审,依旧顺利帮助当事人实现离婚诉求,避免当事人陷入反复起诉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