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棉棉律师代理:原告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
代理结果:达成和解
裁决法院: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
原告某某先生与被告某某女士经他人介绍相识,恋爱相处时长较短,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名婚生子。婚后二人性格差异较大,家庭日常矛盾频发,长期争吵、冷战,自 2022 年初起双方正式分居,彼此几乎无沟通往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修复和好可能性。原告委托郑棉棉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三项诉求: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年龄尚幼,跟随母亲生活更利于身心健康成长,请求判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立案后法院组织调解程序,郑棉棉律师全程参与多轮协商沟通,分别单独与原、被告沟通诉求、顾虑,梳理房产、车辆、现金补偿、子女探视、债权债务等全部争议事项。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完整调解方案,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最终调解协议内容: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变更为由原告抚养,被告无需承担抚养费,同时享有自由探视权,探视时间由二人自行友好协商;原告婚前单独购置的住宅房产归原告个人所有;两台营运、家用车辆分别归属男女双方;原告当庭一次性向被告支付五万元经济补偿,款项当场履行完毕;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就婚姻、子女、财产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自愿承担。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时发生法律效力,无后续上诉、财产分割争议。
争议:
1.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原告起诉时主张孩子随母亲生活,调解阶段双方均希望取得孩子抚养权;
2.夫妻共同车辆分割争议:两台车辆购置于婚内,双方对车辆分配方案无法达成一致;
3.婚内经济补偿分歧:被告认为婚后付出较多,要求原告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对补偿金额存在巨大差距;
4.探视权配套约定争议:若一方取得抚养权,另一方探视频次、时间无统一意见;
5.婚内债权债务厘清争议:双方担心离婚后出现莫名共同债务,需书面明确无共同债权债务。
本案的经验:
第一,离婚纠纷优先走法院调解程序,相较判决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庭审对立加剧双方矛盾,同时一次性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补偿、债务全部问题,减少二次诉讼。本案通过调解变更抚养权、分配车辆、敲定补偿金额,全部事项一次性处理完毕,无遗留纠纷。 第二,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内共同财产,婚前全款购置、登记在单方名下房产,离婚时依法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与调解中需提前梳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厘清财产边界。 第三,抚养权归属可灵活协商,法院并非机械按照原告起诉诉求判决,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不损害未成年人利益,法院均可认可变更抚养主体;抚养费承担、探视权细则均可自由约定。 第四,调解过程中现金补偿建议当庭履行完毕,并在调解书中明确标注已履行,彻底杜绝后续补偿款拖欠、强制执行问题。 第五,调解协议必须书面列明 “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再无其他纠纷” 兜底条款,阻断离婚后一方另行起诉分割隐匿财产、主张共同债务的风险。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律师分别沟通双方诉求,缓和夫妻对立情绪,重新协商抚养权、车辆分割、经济补偿完整方案,厘清婚前个人房产权属,当庭督促补偿款即时交付,一次性化解全部婚姻、子女、财产争议,避免漫长庭审与二次纠纷。
办案心得
婚姻家事案件核心难点是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双方容易因过往矛盾拒绝沟通,无法理性协商财产与子女安排。接受委托后,我没有直接推进开庭,而是主动申请法院多轮调解,单独会见原、被告,分别倾听委屈与诉求,拆解双方核心分歧点。 本案原告原本起诉主张孩子归女方抚养,但调解中双方都希望直接抚养子女,我结合双方居住、工作、陪伴时间等客观条件居中协调,最终达成男方抚养、女方免付抚养费且自由探视的折中方案,兼顾双方情感需求,同时保障孩子稳定生活环境。 财产方面,提前调取房产登记材料,明确房产属于原告婚前个人财产,打消被告分割房产的诉求,将协商重心放在两台车辆分配与经济补偿上,折中确定补偿金额,并协调原告当庭转账履行,从根源消除后续执行隐患。 家事纠纷调解相比判决更具备人情味,能够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庭审冲突影响。办理此类案件,不能单纯追求一纸判决,应当优先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梳理全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细节,在调解书内完整固定全部约定,杜绝离婚后衍生分割、抚养费诉讼。
适用的哪些类型法律纠纷的用户
适用于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婚内财产分割、婚前房产认定、离婚经济补偿、探视权约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厘清类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
相关关键词
离婚纠纷 法院民事调解 子女抚养权协商 婚前个人房产分割 婚内车辆财产分割 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探视权约定 婚姻家庭纠纷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