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郑棉棉律师建设工程纠纷胜诉代理,助力施工企业追回工程尾款

  •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郑棉棉律师 在线
山西君翔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1005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梳理全套施工财务凭证,补充发票抵扣、内部报销补强证据,完整推翻对方无发票拒付款抗辩;区分质保金与到期工程款,精准划分诉讼主张边界;清晰论证原告全部履约事实,最终帮助原告追回绝大部分工程尾款,厘清违约金条款适用瑕疵,为客户规避后续同类合同风险。

案件详情

 

郑棉棉律师代理:原告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纠纷 

代理结果:胜诉 

裁决法院: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

2023 年 8 月,原告某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某煤业公司签订防水施工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多处场地屋顶防水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对工期、结算付款、质保、违约责任均作出书面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双方完成工程量签字确认,并于同年 9 月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被告出具验收单据认可工程符合设计标准、同意验收。 工程完工后,被告自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开展结算审计,审计完成后双方盖章确认案涉工程总结算价款。原告按照合同要求开具对应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后,被告内部发起该笔工程款报销审批流程,各级管理人员完成签字确认,可证实被告已收取发票并用于财务抵扣入账。 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长期拖延支付工程款项,原告多次上门、书面沟通催款均无结果,无奈委托郑棉棉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包含全额工程款、合同约定总额 10% 标准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案件诉讼费用。 案件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第一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均到庭参与举证质证;第二次庭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过程中郑棉棉律师分批次提交全套证据,完整形成施工、验收、审计结算、发票开具、对方内部报销流程完整证据链条,充分佐证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项下全部义务。

争议:

1.被告主张原告未向其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前置条件未达成,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2.被告提出合同约定 5% 比例质保金对应的质保期为三年,起诉时质保期尚未届满,质保金支付条件未成就,原告无权主张全额结算款项;

3.被告认为工程可能存在质量瑕疵,验收仅代表外观完工,不能等同于无质量问题;

4.针对原告诉请的违约金,被告抗辩合同违约金条款系针对技术咨询服务约定,不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逾期付款场景,原告主张违约金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本案的经验: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履约全流程必须留存完整书面凭证,施工工程量确认单、竣工验收单、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增值税发票开具及对方抵扣、报销流程材料缺一不可,完整证据链是回款胜诉核心基础。本案原告前期留存全套盖章书面材料,庭审中补充发票抵扣、内部报销照片作为补强证据,直接推翻被告 “未收到发票” 的核心抗辩理由。 第二,区分工程进度款与质保金的支付边界,签订工程合同时清晰划分两笔款项支付时间节点、支付条件。诉讼主张款项时,应当区分到期应付工程款与未到期质保金,不可笼统主张全额款项,避免法院驳回部分诉求,增加诉讼成本。本案原告起诉时一并主张全额款项,法院仅支持 95% 到期工程款,剩余质保金诉求被驳回,该情形可为同类施工企业提供诉讼主张参考。 第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需仔细核对违约条款适用范围,若合同违约金条款限定特定服务类型,无法直接适用于工程款逾期支付纠纷,起诉主张违约金存在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风险。企业签订工程合同阶段,应单独增设工程款逾期支付专属违约条款,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 第四,被告庭审消极应诉、无正当理由缺席二次庭审,视为放弃举证、质证、辩论权利,原告提交的全部合法有效证据法院均可直接采信。遇到对方恶意拖延诉讼、拒不到庭情形,代理律师可充分利用缺席审理规则,完整提交证据固定案件事实。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律师梳理全套施工财务凭证,补充发票抵扣、内部报销补强证据,完整推翻对方无发票拒付款抗辩;区分质保金与到期工程款,精准划分诉讼主张边界;清晰论证原告全部履约事实,最终帮助原告追回绝大部分工程尾款,厘清违约金条款适用瑕疵,为客户规避后续同类合同风险。

办案心得: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核心在于 “履约事实可视化”,很多施工企业日常只注重施工推进,忽略单据留存、发票交付留痕,发生欠款纠纷后无证据支撑诉求。接受委托初期,我第一时间梳理客户手里零散材料,发现缺少发票送达直接证据,随即指导客户调取电子税务局发票抵扣记录、前往对方公司调取报销审批存档照片,形成闭环证据链,直接击破对方核心抗辩。 本案中原告一并主张全部工程款包含未到期质保金,庭审中我主动向法庭释明质保金支付期限约定,虽该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但主动区分款项反而让法官认可我方客观、诚信的诉讼态度,助力到期工程款全额支持。同时针对违约金条款存在的合同漏洞,庭审结束后向客户出具书面合同修改建议,告知后续签订工程合同时,单独拟定工程款逾期付款违约条款,规避同类损失。 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方常以未收发票、工程质量、质保期未到为由拖欠款项,代理律师需提前预判全部抗辩方向,针对性准备对应反驳证据,不能仅依靠施工合同、验收单基础材料。同时要向委托人做好诉讼预期释明,明确区分哪些款项当下可追回、哪些款项需质保期满后另行主张,避免客户对诉讼结果产生过高期待,合理管控当事人心理预期。

适用的哪些类型法律纠纷的用户

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欠款追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款发票履约、质保金返还类纠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承包方客户。

案件相关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工程尾款追索 防水施工欠款 质保金支付条件 增值税发票举证 建设工程证据留存 施工合同违约金 简易程序民事诉讼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郑棉棉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郑棉棉律师?
5.0分服务:1005人执业:9年
郑棉棉律师
11401201****6387 执业认证
  • 山西君翔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 太原市小店区高新区创业街时代广场1002室
自2017年开始以来至今,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担任山西大型国企煤矿、税务局等多家法律顾问,现为山西君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 176 3657 9425
  • 114298910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