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申请人某公司与申请人某五金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五金公司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双方因此产生买卖合同纠纷。为妥善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双方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某公司委托广东XX汪锐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的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
经查明,截至调解日,某五金公司尚欠某公司货款本金7.8万余元。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某五金公司分8期向某公司支付上述欠款,自2022年8月起至2023年1月期间,每月支付1万元;2023年2月底前支付1万元;2023年3月底前支付八千余元。同时约定,若X五金公司任何一期未依约足额支付,某公司有权就未付款项(以7.9万余元为基数扣减已付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加付违约金1万元。此外,关联保全案件产生的八百余元保全费由某五金公司承担。
【争议焦点】
本案系司法确认程序,核心审查焦点在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具备强制执行力。
首先,审查调解协议是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汪锐律师协助某公司核实了某五金公司的欠款事实,确保调解协议中的欠款本金数额准确无误,且分期还款计划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其次,审查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中关于分期付款、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以及违约金、保全费承担的约定,均属于当事人对自身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条件。
【裁判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某公司与申请人某五金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申请人某公司与申请人某五金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经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不仅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保障了某公司的合法权益,还大幅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