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邢台朱鹏霄律师代理某运输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朱鹏霄律师 当前活跃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4万+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朱鹏霄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诉讼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朱律师全面收集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施救费票据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索赔证据链,确保原告主张的施救费等直接损失得到法院全额支持。其次,在庭审策略上,面对被告对车损金额的异议,朱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启动重新鉴定程序,以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打消法官疑虑,促成双方对8.2万余元车损金额的一致认可。此外,针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朱律师准确预判诉讼走向,充分行使辩论权利,最终成功为客户争取到8.5万余元的赔偿款,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运输公司为其所有的某E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损失保险等商业险,保险金额为33.6万余元。2018年11月15日5时30分许,原告方驾驶员秦X驾驶该车辆沿某市某区某路某路段行驶时,与吴某驾驶的停放于路边的某EXXXXX、某EXXXXX重型半挂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吴某的车辆又与前方曲X驾驶停放在路边的某EXXXXX、某EXXXXX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及车载货物损失。经某交警大队认定,秦X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和曲X共同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花费施救费三千元。原告单方委托某评估中心评估车损为9.2万余元,因与被告协商理赔未果,遂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辆损失9.2万余元、评估费四千余元、施救费三千元,共计10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的认定;二是原告主张的首次评估费用是否应由被告承担。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需核实原告方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并核实原告是否在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过赔偿;车损应按重新鉴定结果认定,且被告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间接损失。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车辆在被告处投保车损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应依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车辆损失费和施救费依法有据,予以支持。关于车辆损失,诉讼中经被告申请,法院委托某鉴定公司重新评估,认定车辆损失为8.2万余元,原被告对此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关于首次评估费四千余元,因被告提出异议并进行了重新评估,法院不予支持。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最终,某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某运输公司赔偿款共计8.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一千余元,由被告承担一千元,原告承担一百余元。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朱鹏霄律师
朱鹏霄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朱鹏霄律师
5.0分服务:2.4万+人执业:12年
朱鹏霄律师
11305201****3153 执业认证
  •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 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88号
毕业于河北大学,自执业以来,专注用自己所学知识,成功代理过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使得每一个当事人都...
  • 157 3198 0354
  • 1573198035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