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邢台朱鹏霄律师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支持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朱鹏霄律师 当前活跃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4万+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朱鹏霄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面对保险公司以“醉驾及无证驾驶”为由拒赔的抗辩,朱律师准确界定交强险的法定赔偿义务,明确保险公司不能以此免除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在证据组织上,朱律师全面收集了医疗病历、误工证明及前期补偿协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原告的实际损失及理赔权利。庭审中,朱律师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原告的核心诉求,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深厚的交通事故理赔实务经验。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赵X与被告石X、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0年2月22日20时许,石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某A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路段,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赵X驾驶的某BXXXXX号小型轿车尾部,造成双方受伤及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石X负全责,赵X无责任。赵X受伤后在某市某区中医院住院治疗12天,诊断为头外伤、颈部及腰部软组织损伤等,支出医疗费5100余元。赵X系某公司员工,因事故误工26天,收入减少4100余元。石X驾驶的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此外,石X与赵X曾达成补偿协议,约定石X赔偿赵X各项损失5.3万元,并配合赵X办理交强险理赔手续,理赔款归赵X所有。因协商未果,赵X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某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本次事故系石X醉酒且未取得驾驶资格造成,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该情形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应由侵权人石X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等间接费用。原告赵X则主张,肇事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交强险,被告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石X驾车与赵X发生交通事故致赵X受伤,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于法有据。法院依法核定赵X的医疗费5100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营养费240元、护理费1300余元、误工费4100余元、交通费200元,以上共计1.1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赵X1.1万余元;驳回原告赵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朱鹏霄律师
朱鹏霄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朱鹏霄律师
5.0分服务:2.4万+人执业:12年
朱鹏霄律师
11305201****3153 执业认证
  •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 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88号
毕业于河北大学,自执业以来,专注用自己所学知识,成功代理过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使得每一个当事人都...
  • 157 3198 0354
  • 1573198035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