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涉案货款70.83万元|邢台朱鹏霄律师代理供货方,法院全额支持货款、律师费并判令保证人连带清偿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朱鹏霄律师 在线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4万+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名为借款实为买卖担保法律关系,突破内部租赁退伙抗辩,锁定保证责任,货款、律师费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供货方向购货企业供应水泥,双方签订多份水泥购销合同,同时签署一份名为借款合同、实际为买卖保证金担保的协议,第三方在连带保证人处签字。经对账核算,扣减多付货款1837.6元后,购货方尚欠货款708319.4元。购货企业以搅拌站已对外租赁、债务应由承租方承担、原告主体不适格、货款已结清为由抗辩;承租方主张应当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保证人则以已经退伙退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原告诉请判令支付货款708319.4元及按LPR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主张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权开支,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办案经过

邢台朱鹏霄律师作为供货方一审代理人出庭,整理水泥购销合同、称重计量单、对账材料、全部银行转账流水、担保协议、委托代理合同等全套证据。庭审中论证案涉合同实际为买卖担保关系而非借贷,供货方具备合法诉讼主体资格;厘清企业内部租赁、合伙退伙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精准梳理保证期间,证实起诉处于保证有效期内,保证人不能因退伙免除连带担保责任,依据买卖合同及担保相关法律规定完整完成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购货企业十日内给付货款708319.4元及对应LPR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均由购货企业承担,供货方全部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朱鹏霄律师
朱鹏霄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朱鹏霄律师?
5.0分服务:2.4万+人执业:12年
朱鹏霄律师
11305201****3153 执业认证
  •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 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88号
毕业于河北大学,自执业以来,专注用自己所学知识,成功代理过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使得每一个当事人都...
  • 157 3198 0354
  • 1573198035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