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再审申请人王XX与被申请人李X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产生法律争议。某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王XX对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某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某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二审民事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二审判决在送达后依法发生法律效力。此后,王XX仍以不服生效判决为由,向某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一审及二审民事判决并重新审理。某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再审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王XX向某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是否属于该院的法定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中,作出生效判决的是某中级法院,王XX向某法院申请撤销一审及二审判决并重新审理,其管辖法院的确定及是否符合再审受理条件成为审查关键。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由于某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王XX向某法院申请撤销一审及二审判决并重新审理的再审请求,不属于某法院的受理范围,应予以驳回。综上,某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王XX的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