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网络销售假冒潮牌商品,跨省案件辩护,结合认罪认罚争取有利处理结果
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委托方:被告人 B
代理律师:范晓琳律师
律所: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当事人在没有取得品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快手网络店铺,在网络平台对外销售多款假冒知名潮牌服饰商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衣物,扣押作案手机、电脑,当事人被异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案件移送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当事人委托黑龙江范晓琳律师与当地律师共同组成辩护人团队开展辩护。
本案属于跨省办理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证据均在外地,辩护律师克服地域距离障碍,开展线上阅卷,完整梳理平台订单数据、司法鉴定材料、扣押清单、涉案商品物证照片。律师多次线上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讲解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法律规定,梳理销售数量、未销售存货、违法获利等案件关键点。辩护人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重点围绕当事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提出从轻量刑意见,同时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希望能够适用缓刑的诉求。
庭审中,联合辩护团队共同发表辩护意见,同时就涉案扣押财物处理提出意见,区分应当没收的作案工具、假冒商品和应当发还当事人的个人手机。
案件结果
法院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对扣押在案的假冒商品、作案电脑主机予以没收,将属于当事人个人合法所有的手机予以发还。
律师价值
1.处理跨省异地刑事案件,与当地律师协同配合,打破地域限制,保障当事人完整获得辩护服务;
2.梳理网络销售知识产权犯罪的证据,区分已销售金额、库存商品,针对涉案财物处置发表意见,保障个人合法财产不被不当处置;
3.充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结合网络售假案件特点,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结果。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线上电商、短视频平台销售高仿、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是本人被外地公安立案抓捕,需要跨省刑事辩护,均可咨询范晓琳律师。律师可协同当地律师共同处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