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周建云律师代理勘察企业缺席庭审胜诉,全额追回工程勘察尾款及逾期违约金

  •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周建云律师 在线
云南君格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553
    服务人数
  • 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周建云律师整理全套勘察、结算、税务抵扣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核心抗辩提前准备反驳意见,被告缺席庭审下完整完成举证说理,说服法院全额支持尾款及合同标准违约金诉求,实现企业债权完整回款。

案件详情

周建云律师代理勘察企业缺席庭审胜诉,全额追回工程勘察尾款及逾期违约金

周建云律师代理的原告:某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案件属于:建设工程纠纷

代理结果:胜诉

裁决法院: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是:

某某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接南平当地住宅地块岩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双方签订书面勘察合同,明确勘察单价、总预算金额、分阶段付款节点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约定提交勘察报告后十二个月内结清全部勘察款项,逾期按日计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设计院依约完成全部野外勘察作业,按时提交完整勘察成果报告,该报告经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合格,对应住宅项目后续完成整体竣工验收。设计院整理全套签证、结算材料邮寄送达地产公司项目负责人,对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收到结算资料,后续通知设计院开具尾款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后地产公司完成税款抵扣,但始终未支付剩余勘察尾款。

设计院多次通过微信、书面函件催告付款,地产公司均以未签署结算确认书、结算金额未核对完毕为由拒绝支付尾款。为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设计院委托周建云、陈某某律师向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地产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勘察尾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案件诉讼费用。

案件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向被告地产公司送达开庭传票,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主动放弃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部诉讼权利。庭审中,代理律师完整提交勘察合同、勘察合格报告书、竣工验收文件、结算邮寄凭证、项目负责人微信沟通记录、增值税发票及抵扣记录、进度款转账流水等全套证据,完整举证证明设计院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被告已认可结算金额并完成发票抵扣,拖欠款项事实清晰。

法院经全面核查全部在案证据,认定勘察合同合法有效,设计院已完整履行勘察义务,项目负责人签收结算资料、通知开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视为被告认可结算尾款金额,其未签字结算确认书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合同约定日万分之三违约金标准系双方自愿约定,双向适用于双方违约情形,被告长期恶意拖欠款项,无权申请调低违约金。最终法院作出缺席民事判决,判令地产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全额支付勘察尾款,并以全部未付尾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标准支付自确认结算金额次日起至款项付清的违约金,同时划分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驳回原告超出起算时点的违约金主张。

 

本案争议:

1. 结算效力争议:被告地产公司主张双方未共同签字盖章《最终结算确认书》,结算金额未达成合意,不应当按照设计院单方主张金额支付尾款,认为阶段性付款资料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 违约金标准调整争议:被告抗辩合同约定日万分之三违约金折算年化利率偏高,远超市场资金占用成本,请求法院依法调低甚至驳回全部违约金诉求。

3. 违约金起算时间争议:原告主张自勘察报告提交满十二个月次日起计算违约金,被告不认可该起算节点,双方对逾期计息起始时间存在分歧。

 

本案的经验: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维权,完整留存沟通记录、发票抵扣凭证是认定结算金额的核心证据。本案被告未签署书面结算单,但项目负责人微信确认收到结算资料、通知开票,且企业实际抵扣增值税发票,法院直接据此认定双方结算金额达成合意,打破“无盖章结算书则无法主张尾款”的常规维权难点,为同类勘察欠款案件提供取证、举证思路。

第二,被告缺席庭审不代表原告必然胜诉,律师必须完整搭建完整证据链,分合同履行、结算确认、逾期违约三大板块有序举证,逐一对应原告诉讼请求,填补被告放弃质证后的事实认定空白,让法院仅凭原告证据即可查清全部案件事实。

第三,商事主体签订的勘察、工程合同中对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法院一般不予调低。本案合同约定勘察人逾期交成果、发包人逾期付款均适用同等万分之三日违约金标准,属于双向对等约束,被告长期拖欠款项违背诚信,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求,律师庭审中重点阐述违约金对等约定、被告恶意拖欠两点抗辩反驳观点,完全驳回对方调低违约金的主张。

第四,勘察合同付款节点存在多重约定时,优先以双方事后实际结算确认行为作为逾期起算依据。合同虽约定报告提交12个月结清款项,但双方后续另行完成结算核对、开票抵扣,法院以双方确认尾款金额次日作为违约金起算点,律师庭审中主动调整违约金起算主张,贴合证据事实,保障违约金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第五,地产企业拒不到庭缺席审理案件,代理律师应当提前梳理完整书面质证、辩论意见,书面提交法院,弥补无当庭对抗辩论的不足,强化法官对原告事实主张的采信程度。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整理全套勘察、结算、税务抵扣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核心抗辩提前准备反驳意见,被告缺席庭审下完整完成举证说理,说服法院全额支持尾款及合同标准违约金诉求,实现企业债权完整回款。

 

办案心得:

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客户普遍存在一个维权短板:只注重保存正式书面合同,忽略日常微信沟通、发票签收、税款抵扣等间接证据,一旦对方拒绝签署结算文件,极易陷入举证困境。本案代理过程中,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客户调取税务系统发票抵扣记录、公证项目负责人微信聊天记录,将间接证据串联形成完整闭环,直接推翻对方无结算单的核心抗辩,是案件胜诉的关键。

很多商事欠款案件被告会以违约金过高作为常规抗辩理由,律师不能简单主张按合同执行,需要从合同对等约定、企业商事主体自主缔约、被告恶意拖欠三个维度分层说理,向法官释明商事合同违约金兼具惩罚与补偿双重属性,不能单纯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调整。同时,针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开庭前提前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代理词、证据目录、分组证据说明,让法官清晰掌握案件全部事实,消除被告缺席带来的事实认定障碍。

另外,勘察、设计属于建设工程大类细分业务,很多客户混淆付款时间节点,律师需要结合合同书面约定与双方后续实际履约行为综合判断逾期起算点,灵活调整诉讼请求细节,在不放弃核心债权前提下,贴合法院裁判逻辑优化诉求,提升胜诉概率。本案最终全额支持本金及违约金,完整弥补企业资金被长期占用产生的经济损失,为勘察类企业处理同类拖欠纠纷提供标准化维权模板。

 

适用的哪些类型法律纠纷的用户: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规划测绘等技术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存在勘察设计服务费、尾款拖欠的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类客户。

 

关键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缺席判决胜诉、工程尾款拖欠、勘察设计企业维权、日万分之三违约金、南平建阳法院、发票抵扣认定结算、商事合同违约金、地产公司逾期付款、工程款债权追回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周建云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周建云律师
5.0分服务:1553人执业:7年
周建云律师
15301201****5499 执业认证
  • 云南君格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
  •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9号楼1410
周建云律师 | 合伙人 云南君格律师事务所 一,专业背景与资质 周建云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获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拥有超过...
  • 188 0502 7800
  • yu101433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