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属于多次盗窃刑事案件,虽部分赃物无法价格鉴定,但客观存在 4 次盗窃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经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庭审阶段实现当庭判处缓刑。
案件简介
嫌疑人系企业务工人员,因贪图财物,先后4 次夜间潜入被害人库房实施盗窃,盗取电缆、空调、多台空调压缩机等财物;电缆、压缩机因客观原因无法作出价格鉴定,最后一次作案时被被害人发现,嫌疑人逃离现场。侦查机关以盗窃罪移送。侦查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案关键点在于:法律规定,二年内盗窃 3 次以上即构成 “多次盗窃”,不要求盗窃金额达到较高数额,只要满足多次,即成立盗窃罪。即便部分物品无法估价,4 次盗窃行为已经满足多次盗窃的入罪条件,嫌疑人面临被判处实刑、留下监狱服刑记录的刑事风险。
本案办案难点:
- 作案共计 4 次,属于典型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从重情节,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案件判实刑比例较高;
- 多起涉案赃物无法做价格认定,存在量刑上的不确定风险;
-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过,虽公安阶段取保候审,但不代表起诉、审判阶段一定可以适用缓刑;
- 需要促成被害人谅解,同时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说服法院当庭宣告缓刑。
律师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覆盖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
- 全面阅卷核查全部证据:梳理卷宗材料,核对每一笔盗窃事实、价格认定意见,针对无法估价财物,向司法机关提出不能将该部分作为加重量刑的辩护意见,重点锁定已鉴定财物价值。
- 促成刑事谅解,化解被害人矛盾:指导当事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出具的书面《刑事谅解书》,消除被害人对抗情绪,为缓刑打下关键基础。
- 认罪认罚协商: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结合当事人坦白认罪、初犯偶犯、已经赔偿取得谅解、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等情节,积极沟通量刑,争取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 庭前完整梳理全部从轻量刑情节:整理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较小,系一时糊涂犯罪,有稳定工作,具备帮教条件,没有再犯罪危险。
- 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庭审当中围绕多次盗窃,但涉案金额不大、已经赔偿谅解、坦白认罪认罚、有固定工作居所,社会危害性较低,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庭采纳全部核心辩护意见,当庭宣判缓刑。
- 裁判结果: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综合多次盗窃、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宣告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当事人避免收监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