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厂房租赁中介报酬纠纷二审胜诉,全额追回10.2万元中介服务费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牛可茵律师 在线
广东冠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委托人全额追回全部中介报酬,合法居间服务权益得到完整保护。

案件详情

厂房租赁中介报酬纠纷二审胜诉,全额追回10.2万元中介服务费

## 承办律师:牛可茵(广东本地专业中介合同、商事法律服务律师)

## 一、案件背景

委托人系本地商事中介从业者,依托本地产业资源为企业匹配厂房、工业空地租赁资源。本地一家独资货架企业实际控制人,委托我方委托人介绍物流企业承租其闲置工业场地,经我方委托人全程对接、磋商、撮合,出租方企业与物流承租方成功签订长达18个月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实际控制人单独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约定自租赁起至合同解除,每月向中介支付6000元中介奖励费,按月结算。后承租方因经营困难拖欠租金,出租方实际控制人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全部中介报酬。委托人多次协商催要无果,委托广东冠略律师事务所牛可茵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牛可茵律师深耕肇庆地区商事中介、场地租赁、合同债权纠纷,熟悉本地两级法院商事案件裁判规则,专注处理中介服务费、租赁合同欠款、单方承诺效力类疑难案件,接受委托后全程代理一审、二审全部诉讼程序。

## 二、案件经过

1. **中介促成租赁合作**

委托人成功撮合货架企业与物流企业达成场地租赁合意,双方签订正式场地租赁协议,承租方实际进场使用场地共计18个月。货架企业实际控制人单独出具承诺书,载明每月支付中介服务费6000元,付款方式为微信转账。

2. **出租方单方添加付款条件,拒付费用**

承诺书打印正文仅约定每月固定付费标准、计费周期,事后出租方私自手写增加收到承租方租金后再支付中介费条款,委托人未认可该新增内容。后续承租方资金困难,仅支付少量租金,出租方以未足额收到现金租金为由,分文不付中介报酬。

3. **一审起诉,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牛可茵律师代理委托人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租赁起始至双方终止租赁的全部中介报酬合计102000元。一审法院采信代理意见,判决实际控制人全额支付中介服务费。

4. **对方不服上诉,二审提交新证据抗辩**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提交退场协议、微信催款记录、企业失信信息等证据,主张租金未足额收取、付费条件未成就,仅同意支付6000元中介费,请求二审改判。牛可茵律师出庭应诉,逐条反驳对方全部上诉理由。

## 三、核心争议焦点

1. **单方手写附加付款条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被告主张承诺书手写收到租金再付费属于双方合意,付款条件未成就无需付费;我方主张该手写内容为被告事后单方添加,未与中介协商一致,无双方确认,不产生合同约束力。

2. **中介收取报酬是否需要以出租方足额收到租金为前提**

被告认为中介报酬依附于租金回款,收不到租金就不用付费;我方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规则主张:中介仅需促成合同成立即有权收取报酬,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租金回收风险,不能转嫁给中介。

3. **承租方欠租是否等同于出租方未实际取得租赁对价**

被告称仅收到少量现金租金,无付费基础;我方举证证明双方通过设备折价抵扣租金、车辆质押担保等多种形式结清租金债权,出租方实际已享有完整租金收益,不存在无回款的情形。

4.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是否需要对企业中介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案涉承诺书由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出具,被告主张仅由企业承担责任,个人无需付款;我方主张该行为构成债务加入,实际控制人应当共同清偿全部中介费用。

## 四、诉讼过程(牛可茵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 (一)一审阶段代理工作

1. **固定核心书面证据,锁定付款义务**

完整提取《承诺书》原件,区分打印合意内容与被告单方手写添加文字,标注两处内容形成时间、形式差异,证明手写条款无双方合意;整理租赁协议、场地使用照片、双方沟通记录,完整证明中介已全部履行居间服务、租赁合同实际履行18个月。

2. **梳理法律依据,搭建完整诉讼逻辑**

精准适用《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法条,明确中介报酬取得的法定条件仅为促成合同成立,租金回款属于出租方自身经营风险,与中介报酬无关;论证自然人作为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单独出具付款承诺,属于债务加入,应当个人承担付款责任。

3. **精准核算应付中介费用**

根据承诺书约定计费周期、每月标准,精确计算自场地启用至双方解除租赁的全部应付费用,形成清晰计算明细,法院全额采信我方主张的102000元诉求金额。

4. **庭审当庭抗辩对方抗辩观点**

庭审中针对被告未收到租金拒付费用的主张当庭反驳,区分出租人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委托人与被告的中介合同关系,两个法律关系相互独立,不得混同,一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观点。

### (二)二审应诉关键工作

1. **全面质证对方二审新提交全部证据**

针对上诉人提交的《退场协议》、催款聊天记录、企业失信材料逐一拆解质证:

- 从《退场协议》挖掘对我方有利事实:协议约定设备折价抵扣10.8万元租金、4台车辆质押担保租金债权,证明出租方已经通过非货币形式获得足额租赁对价,并非完全未收回租金;

- 指出对方租金催收记录存在明显时间断层,租赁前11个月未主动催收租金,侧面印证双方早已协商以场地改造垫资抵扣租金,不存在长期欠租事实;

- 企业失信信息仅能证明承租方偿债能力不足,不能免除被告自身付款义务,风险应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重点论证单方手写条款无效**

围绕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规则展开论述:承诺书由被告单方出具,手写附加条件未经过中介确认,我方接收承诺书的行为不代表默示认可新增付款限制,该条款对委托人无法律约束力。

3. **平衡公平原则强化裁判说理支撑**

向合议庭阐明:若支持被告上诉主张,中介完成全部居间服务后,报酬回款完全依附于第三方承租方的履约能力,将全部经营风险转嫁给无过错的中介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不符合中介合同立法本意。

4. **当庭完整出庭应诉,巩固一审裁判逻辑**

二审全程出庭,条理清晰分层陈述事实、证据、法律观点,完整还原中介服务全过程,针对上诉人各项上诉理由逐一击破,打消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疑虑。

## 五、最终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牛可茵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

1. 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2. 判令被告15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支付中介服务费102000元;

3. 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被告自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委托人全额追回全部中介报酬,合法居间服务权益得到完整保护。

## 六、案件意义与办案亮点

### (一)案件典型裁判价值

1. **明确单方书面承诺附加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

本案为肇庆地区典型中介合同判例,确立裁判规则:一方单独出具的付款承诺书,事后单方手写新增限制付款条件,未经相对方协商、签字确认的,该新增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原有书面约定。

2. **厘清中介合同与底层租赁合同的法律边界**

明确中介报酬支付独立于承租方租金支付情况,中介仅负责撮合签约,出租方自行承担租金回收的商业风险,无权将回款风险转嫁中介,统一本地同类厂房、商铺居间纠纷裁判尺度。

3. **界定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债务加入认定规则**

自然人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出具付款承诺书,自愿为企业中介费用承担付款责任,构成债务加入,法院可判令自然人与企业共同清偿债务,为债权人追索款项拓宽维权路径。

4. **认可租金多元化抵扣形式的对价效力**

法院认定场地设备折价、车辆质押担保、承租方垫资改造抵扣租金等,均属于出租方取得租赁对价的合法形式,不能仅以未收到现金租金为由拒付中介报酬。

### (二)牛可茵律师专业优势与办案贡献

1. **深耕肇庆本地商事合同领域,精准把握裁判思路**

牛可茵律师长期在肇庆地区办理厂房租赁、居间中介、债权欠款类商事纠纷,熟悉本地中院、基层法院审理商事案件裁判倾向,精准预判二审审理焦点,针对性组织证据、抗辩观点,高效说服合议庭。

2. **细致拆解书面证据,挖掘对方证据中的有利事实**

本案关键胜诉突破口来自对方二审自行提交的《退场协议》,牛可茵律师敏锐捕捉协议中折价抵租、车辆质押等关键条款,反向证明被告已实际取得租赁收益,直接推翻对方核心上诉理由,实现以对方证据反制对方。

3. **精准运用民法典中介合同、民事意思表示规则**

熟练运用居间合同、债务加入、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等法律条文,构建多层逻辑抗辩体系,从合同效力、法律关系独立性、公平原则三重维度论证,法律说理严谨完整,两级法院均完整采纳代理观点。

4. **全程一站式代理,高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从一审立案、证据整理、庭审应诉到二审出庭答辩全程跟进,一次性固定全部案件事实,无需当事人反复补充材料,两级诉讼均取得胜诉结果,一次性全额追回全部服务费,避免委托人多次诉讼、长期维权。

5. **兼顾法理与商业常理,强化法官心证**

代理过程中结合本地厂房租赁行业交易习惯、商业常理辅助说理,指出被告长期不催收租金、签署退场协议折价抵扣租金等行为存在明显矛盾,逻辑闭环完整,强化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主张事实的内心确信,最终实现二审维持全额胜诉的良好结果。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牛可茵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牛可茵律师
5.0分热情执业:4年
牛可茵律师
14412202****1193 执业认证
  • 广东冠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 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B1区
牛可茵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现系广东冠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
  • 131 0690 7048
  • 1310690704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