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韩X受雇于被告二某物业公司,被安排在被告一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工资由被告二按月发放。某医院将物业发包给被告XX公司,被告三又将保洁分包给被告二。2024年2月,韩X在某医院清理积雪时不慎摔倒,致右桡骨远端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被告二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支付了部分雇主责任险理赔款。因各方对剩余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韩X在褚红红律师的代理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1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关系及责任主体认定。韩X与三被告之间究竟存在何种法律关系,谁应为实际用工主体;二是过错程度及责任划分。在复杂的物业外包、分包链条中,各方对韩X受伤是否存在过错,应如何划分责任比例;三是损失金额的认定。各项赔偿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证据支持。被告一、被告三均抗辩称已合法外包或分包,与韩X无直接劳务关系且无管理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X入职被告二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依法形成劳务关系。韩X在劳务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自身承担30%过错责任;被告二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对工作环境不安全因素进行必要提示与监督,承担70%过错责任。被告一、被告三与韩X无劳务关系,且无证据证明其在选任或指示中存在过错,故不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二某物业公司按照70%责任比例,赔偿韩X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驳回韩X的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