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燃放烟花过程中,烟花异常起爆,造成右眼眼球破裂损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产生大额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义眼更换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案涉烟花标注生产企业、监制销售企业分布在外省,中间经过多层经销商、零售网点流转。
产品责任侵权案件存在多重维权难点:事故之后烟花残骸留存,但是无法完成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多家被告互相推诿责任,生产厂家抗辩产品并非本厂出品,主张属于假冒产品;销售商抗辩系燃放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多方主体互相甩锅,受害人想要锁定责任主体难度极大。如果证据组织不到位,受害人面临索赔无门、全部损失自行承担的巨大风险。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全面收集事故、交易、包装标识等证据,梳理多层经销链条,追加全部相关生产、销售主体作为被告,历经一审、二审,向责任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案件结果
1. 一审法院认定案涉烟花属于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与监制销售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认定受害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存在部分过错,自行承担30%责任;
2. 法院核算全部损失合计384279.22元,判决生产企业、监制销售公司共同承担70%赔偿责任,向当事人赔付268995元;其余经销商、零售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生产、销售监制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 判决确定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裁判依据。
整体辩护成果
本案属于涉烟花产品质量侵权,产品无法鉴定,多家跨省企业互相推诿责任,维权阻力大。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完整梳理全链条证据,运用产品责任举证倒置规则,锁定生产者、监制销售主体的赔偿责任,历经一、二审,帮助当事人拿到两百余万元(实际268995元)人身损害赔偿,弥补受害人因眼部七级伤残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
三、律师价值
烟花爆竹产品侵权案件,事故发生后检材客观条件受限,经常无法完成质量鉴定,各生产、销售企业互相甩锅,受害人举证难度高。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贯穿证据固定、被告主体梳理、立案追加被告、一、二审庭审代理全流程,各关键节点发挥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 全面固定事故与产品证据,梳理完整产品流转链条
律师接收委托后,指导当事人完整固定证据:就医全套病历、票据、伤残司法鉴定报告、事故烟花包装箱、残骸、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根据包装标识锁定标注的生产厂家、监制销售企业,再顺着交易线索梳理下游多层经销商、零售网点,把全部参与流转的主体梳理完毕,为案件追加全部被告打下事实基础。同时预判本案客观上无法开展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规划以产品责任举证倒置作为核心诉讼思路。
2. 评估法律风险,确立诉讼策略,立案并依法追加全部被告
律师结合《民法典》《产品质量法》产品侵权举证倒置规则,释明案件风险:没有质量鉴定报告不等于不能认定产品缺陷,生产者应当举证产品合格,不能举证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区分生产者、监制方、各级销售商的不同法律责任。代理当事人立案,审理过程中依法申请追加遗漏的生产、销售主体进入诉讼,避免出现漏告责任主体,防止后续维权障碍。
3. 一审庭审充分举证质证,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证侵权成立
庭审当中面对各被告的多项抗辩:厂家主张产品是假冒、销售商主张系燃放操作不当致伤、各方互相撇清责任。律师逐项进行抗辩回应:①烟花包装、二维码信息指向本案被告厂家、监制销售商,被告如主张是假冒产品应当提交证据证明,举证义务在企业方;②本案没有条件开展质量鉴定,不能将鉴定不能的不利后果转嫁受害人;③结合证人证言证实烟花点燃后极短时间即发生异常起爆,结合伤情印证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④区分生产者、销售者举证义务,重点论证生产、监制方不能举证产品合格,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法院采纳我方核心观点,划分责任比例作出赔偿判决。
4. 应对对方上诉,二审应诉巩固一审胜诉结果
生产及监制销售企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产品不能证明存在质量缺陷、举证责任分配错误等上诉理由。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项答辩,重申产品侵权举证倒置法律规则,包装标识、二维码等证据已经指向案涉产品来源于上诉方,上诉方没有证据证明属于假冒产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沉淀烟花爆竹类产品侵权纠纷标准化办案流程
依托本案办案经验,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形成同类案件成熟服务体系:固定事故物证、就医、伤残、交易沟通证据;梳理产品全部生产、经销链条;评估无鉴定条件下的举证风险;追加全部责任主体参与诉讼;一、二审代理,用好产品责任举证倒置规则,帮助受害人争取人身损害赔偿。
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产品无法司法鉴定、多家跨省企业互相推诿的不利情形下,完整运用产品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锁定生产企业、监制销售公司赔偿责任,历经一审、二审,帮助受伤受害人拿到人身损害赔偿,弥补七级伤残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烟花爆竹等消费品发生产品侵权致人受伤,产品残骸留存但客观无法做质量鉴定,多生产销售主体互相推诿,受害人想要起诉索赔,可委托四川展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产品责任侵权全套法律服务:
1. 烟花爆竹、消费品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受伤、伤残;
2. 物证留存,但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完成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3. 产品经过多层经销商、零售商流转,多家企业互相推卸责任;
4. 需要梳理全部生产、监制、销售主体,评估各方赔偿责任;
5. 证据整理、立案、追加被告、一审庭审、二审应诉,取得生效判决,为强制执行做好铺垫全套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