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全部高额上诉请求,北京王磊律师精细把控证据,稳住一审有利判决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争议极大、涉案标的高达500余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二审纠纷案件,被上诉人AX、B某委托北京王磊律师代理本案二审诉讼工作。本案基础事实为:上诉人C某与被上诉人A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系列补充协议,约定房屋总价款523万元,AX分期支付购房款项。合同履行过程中,AX累计支付购房款195万元,后续未按期足额付款,引发合同违约争议。
20XX年X月,AX因涉案被羁押,客观上无法接收外界消息。上诉人C某以此为由,主张20XX年X月X日微信发送的解除通知即时生效,要求确认该日期为合同解除时间,并主张按照总价款20%计算104.6万元高额违约金,同时索要每月6000元的房屋占用费,还要求法院缩短腾房期限、加重被上诉人责任。一审法院酌情调低违约金至40万元、扣除已付4万元违约金、驳回房屋占用费诉求,确认合同于20XX年X月X日起诉状送达之日解除,平衡了双方权益。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上诉,坚持高额索赔、改判合同解除时间、支持占用费等诉求。王磊律师全程协助主办律师处理二审证据梳理、法理抗辩、庭审应对等核心工作,全力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律师辩护经过
二审审理阶段,王磊律师聚焦上诉人四大上诉焦点精准抗辩,紧扣案件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开展应诉工作。王磊律师结合AX羁押的刑事判决材料,明确当事人被羁押期间丧失通讯、接收通知的客观条件,有力论证20XX年X月X日的解除通知客观无法送达,一审认定合同20XX年X月X日解除合法有据。针对上诉人主张的104.6万元超高额违约金,王磊律师协助举证、质证,指出上诉人无充分、有效的房屋差价损失证据,其单方主张的损失金额无鉴定依据和交易佐证,一审法院酌情调低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王磊律师清晰论证AX基于合法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合同解除前无需支付占用费,且上诉人未返还购房款,无权主张后续占用费用,完整反驳了上诉人的全部新增诉求。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全盘采纳我方抗辩意见,最终判决如下:
1、全额驳回上诉人C某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上诉人C某自行承担。
本案被上诉人AX、B某二审全盘胜诉,成功驳回对方104.6万元高额违约金、房屋占用费等全部上诉诉求,维持了一审公平裁判结果,极大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四、律师价值
1、王磊律师精准把握特殊客观情形,结合当事人羁押状态,成功否定无效送达主张,稳固了合法的合同解除时间认定基础。
2、王磊律师熟练运用违约金调低规则,精准质证对方损失证据瑕疵,成功阻击104.6万元高额违约金诉求,避免当事人承担过重赔偿责任。
3、王磊律师清晰区分合法占有与侵权占用的法律边界,有力推翻房屋占用费诉求,全方位守住当事人合法权益。
4、王磊律师熟练应对二审上诉庭审,精准拆解上诉人多项上诉理由,逐条击破对方诉求,最终实现二审零改判、全额胜诉的良好结果。
5、面对涉案五百余万标的的复杂房产纠纷,王磊律师细致梳理全案交易流水、合同条款、刑事羁押证据,形成完整抗辩逻辑,保障当事人在二审诉讼中维持有利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