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元索赔全额驳回!北京王磊律师代理村委应诉,实现案件全盘胜诉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典型的农业承包合同及侵权赔偿纠纷,被告北京市A村民委员会委托北京王磊律师代理本案一审诉讼。20XX年X月X日,原告BX与被告A村委会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原告承租村内空地及旧矿化水院场地用于经营,租赁期限至20XX年X月,同时合同明确约定,如遇河道治理、环境整治等政府合规拆除情形,协议自动终止,村委会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XX年,涉案场地建筑物被统一拆除。20XX年,双方通过法院调解解除涉案租赁协议,但原告另行起诉,主张被告村委会擅自、违法拆除其自建房屋及电力设施,要求村委会赔偿房屋损失X万元、电力设施损失X万元,合计XX万元经济损失。原告提交现场照片、个人收据、证人证明等材料佐证损失,坚持认为拆除行为系村委会所为,要求村委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王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主导证据梳理、事实核查、庭审抗辩工作,精准厘清拆除主体、合同责任边界,全力维护村委会的合法集体权益。
二、律师辩护经过
庭审过程中,王磊律师紧扣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精准应诉,聚焦“拆除主体认定”和“村委会赔偿责任”两大关键问题展开抗辩。王磊律师主动调取并提交镇政府官方证明文件,直接证实20XX年河道违建拆除系镇政府主导的行政整治行为,拆除主体并非村委会,且本次拆除无任何个人、村委会补偿政策。针对原告提交的收据、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王磊律师逐一质证,指出原告证据无法证实拆除行为由村委会实施,且私人收据、利害关系人证言不具备完整证明效力,无法证明实际损失金额。同时,王磊律师结合双方原始租赁协议条款,明确政府整治拆除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村委会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完整、严谨地完成庭审抗辩。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事实、核对双方证据后,依法作出判决:
1、全额驳回原告BX全部XX万元赔偿诉讼请求;
2、本案案件受理费XX元,全部由原告BX自行承担。
本案被告A村委会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彻底规避XX万元集体财产损失。
四、律师价值
1、王磊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事实,调取官方权威证明,成功区分行政拆除行为与村委会民事行为,从根源上否定原告追责基础,彻底免除村委会赔偿责任。
2、王磊律师细致质证原告瑕疵证据,有效推翻原告单方损失举证,否定其XX万元索赔依据,大幅降低当事人应诉风险。
3、王磊律师熟练运用农业承包合同约定条款,精准适用合同免责规则,论证村委会无违约、无侵权、无过错,抗辩逻辑完整闭环。
4、王磊律师妥善处理涉村委集体权益案件,厘清行政整治与民事违约的边界,维护村集体财产安全,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圆满实现当事人应诉目标。
5、面对民间大额索赔纠纷,王磊律师专业把控证据体系与法律逻辑,凭借扎实的庭审抗辩实现案件全胜,彰显基层民事案件的专业应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