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十堰市某机械公司因经营困难,拟与25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出的经济补偿方案低于法定标准(仅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考虑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员工委托计金秀律师代理协商。
代理亮点:
1.精准计算法定经济补偿标准: 计金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的相关规定,计算出法定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计金秀律师指出,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应纳入月工资计算基数。
2.成功争取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方案: 计金秀律师代表25名员工与公司进行集体协商,提出以下主张:一是经济补偿按法定标准计算,且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纳入月工资计算基数;二是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三是公司应支付拖欠的加班费。经过多轮协商,公司最终同意按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补偿总额优于法定标准。
3.妥善处理代表人推选程序: 25名员工推选3名代表参加协商。计金秀律师指导员工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代表人的权限范围(仅参与协商,变更、放弃请求或和解须经全体被代表人同意),确保代表人推选程序合法有效。
4.成功避免仲裁诉讼: 通过集体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仲裁和诉讼程序,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案件结果: 公司与25名员工达成和解协议,支付经济补偿、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共计人民币XXX元,优于法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