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AXX(自然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翌飞
因家庭婚姻矛盾,AXX随同亲属多人前往被害人家中为晚辈讨说法,双方发生言语争执,矛盾逐步激化,现场发生肢体拉扯冲突。冲突过程中 AXX对被害人胸腹部实施殴打行为,造成被害人左胸部损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 AXX提起刑事公诉。审理过程中,AXX签署认罪悔过具结书,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足额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社区矫正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同意对 AXX实施社区矫正监管。
办案经过
本案属于亲属之间因家庭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伤害主观故意、伤情因果关系,辩护目标优先争取不起诉,退而求其次争取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接受委托之后,徐翌飞律师确定四项辩护思路: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在过错;本案系姻亲亲属纠纷,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社会危险性低,再犯可能性小;全力推动赔偿谅解,争取缓刑适用。
律师全面阅卷,细致核对监控材料、全部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实地走访案发现场,会见被告人并制作会见笔录,比对分析多份口供之间存在的矛盾与疑点。辩护人提出,本案现场无完整监控,被害人系事发次日才报警验伤,在案证据对于殴打行为、伤情因果关系存在疑点;被告人自述本意是到场劝和拉架,并无主动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同时指出即便认定构成犯罪,本案属于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辩护过程中,律师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协商,推动被告人完成赔偿,拿到被害人谅解文书,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向法庭提交完整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 A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理由: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已经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社区矫正机构出具评估意见,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合全案家庭纠纷起因、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本案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