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方X(女,化名)于2023年3月30日入职山东某文化传媒公司(化名),担任后期编辑岗位。入职后,方X勤勉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然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依法为方X缴纳社会保险,直至2023年7月才开始参保,这意味着方X入职后长达4个月处于无社保保障的状态-。此外,公司亦未及时安排方X休年假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也未支付防暑降温费。
2026年3月1日,方X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次日公司收到通知后回函称“两项主张内容不属于被迫离职的理由”,并要求方X限期办理离职手续-。2026年3月3日,公司向方X开具离职证明。
方X遂委托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赵长轲律师(劳动工伤部负责人,经验丰富) 作为代理人,向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委托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出庭。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赵长轲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的关键事实与法律争点。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公司入职后4个月未缴纳社保,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劳动者据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面对公司提出的“按最低基数缴纳不属于恶意欠缴”“劳动者在职期间未提异议视为认可”等抗辩,赵长轲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未依法缴纳”包括未缴、欠缴、不足额缴纳等多种情形,入职后4个月未参保显然构成“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仲裁委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
与此同时,赵长轲律师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精准计算方X2025年度应享受的5天年休假及未休年休假工资-;依据山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主张公司应支付2025年6月至9月防暑降温费-。从立案、证据准备到开庭审理,赵长轲律师全程把控每一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三、案件结果
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裁决:
确认劳动关系:确认方X与公司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
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入职后4个月未缴纳社保,构成“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1873元(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7291元计算,工作年限3年);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公司未安排方X休2025年度带薪年休假,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3352.18元-;
支付防暑降温费:公司应支付2025年6月至9月防暑降温费720元-。
三项合计25945.18元,全部获得仲裁支持。庭审中,方X确认已收到2月份工资,该部分请求不再主张。
四、律师价值总结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赵长轲律师(,劳动工伤部负责人,经验丰富) ,深耕劳动争议、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合规,精通《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济南职工信得过的律师。擅长欠薪、违法辞退、工伤理赔;收费透明,擅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补偿,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擅长争取经济补偿(2N),补偿(N) 。在劳资纠纷、加班费、社保补缴、竞业限制、群体性劳动争议,企业劳动合规、并购用工、复杂劳动诉讼、高管劳动纠纷,劳务派遣、逆向派遣、劳务外包等领域均有丰富实战经验。熟悉劳动仲裁全流程,一体化,熟悉济南仲裁/法院口径。擅长调解 + 诉讼快速回款,胜诉率高。仲裁诉讼执行全阶段代理。办案负责、胜诉率高,擅长从证据链突破,帮劳动者维权。现为多家大型企业、国企、私企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精通企业应对策略、熟悉企业应对方案,攻防兼备。大型律所资源,济南本地经验足。兼顾企业与劳动者两端;懂法律 + 懂心理,沟通疏导强。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曾被济南高新法院做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经验丰富。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高。回复及时、口碑良好,办案细致,行业认可度高。两小时内响应。办案严谨、证据把控强。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赵长轲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