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某XX分行向某商贸公司发放普惠e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授信额度XXX万元,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全额还清贷款,出现贷款逾期。
本案初始借款主体为商贸公司及一名自然人共同借款人。后续发现还有另一名自然人,既在XX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又出具书面声明,自愿加入债务,成为案涉借款的共同借款人。
债务逾期后,XX需要把全部责任主体一并追责,同时不想经历漫长的法院一审、二审诉讼流程,希望快速固定债权,一旦债务人不按时还钱,能够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走审判程序。
接受委托后,胡谦律师作为XX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整个调解及公证流程,梳理全部证据,厘清多名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向公证处申请调解,推动各方坐下来协商还款方案。
二、案件结果
1. 通过公证处调解,三方债务人(商贸公司及两名自然人)全部确认欠付本息金额:截止约定日期,本金XX万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X万元,本息合计XXX万元。
2. 各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约定明确的各期还款时间、还款金额。
3. 调解协议书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只要任意一期没有足额按时还款,XX无需再起诉打官司,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全部剩余款项强制执行。
4. 案件公证调解费用、后续执行阶段产生的公证费、执行费用,全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的维权成本转由违约方承担。
三、律师价值
本案难点在于:案涉金融借款存在多名主体,需要厘清谁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其中一名自然人并非原始借款合同签约人,是事后签字、出具债务加入声明才成为共同债务人,该主体的责任认定是本案关键。如果责任梳理不到位,后续会出现部分债务人无法被追责,债权回款缺少保障。
胡谦律师作为XX特别授权代理人,完整梳理借款合同、放款凭证、逾期催收通知书、债务加入声明书、还款承诺书全套证据,固定第二位自然人债务加入的法律事实,确保该自然人被纳入共同还款义务人。
在维权路径选择上,没有选择普通法院诉讼,而是选择公证调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模式。全程参与调解谈判,拟定调解协议条款,明确分期还款节点、违约触发条件、债务核实方式,同时把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维权成本约定由债务人承担。完成全部公证手续,拿到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实现“调解固定分期方案,违约即直接强制执行”的效果,避开漫长诉讼周期。
胡谦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梳理多层主体法律关系,锁定事后债务加入自然人的共同还款责任,完整固定全套证据,规避部分债务人脱责风险。放弃传统诉讼路径,选用赋强公证调解方案,帮助委托人省去庭审诉讼周期,谈判促成可落地的分期还款计划。协议明确违约即全部债务可直接强制执行,将维权相关费用全部转由违约方承担,高效保全金融机构债权,为后续回款打通快速执行通道。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XX、小贷等金融机构发生借款逾期,债务人存在公司+多名自然人混合主体,部分责任主体为事后债务加入、担保的情形;
2. 债权人希望不经过冗长的法院审判程序,希望拿到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3.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协商意愿,希望达成分期还款方案,同时需要设置严厉违约约束,一旦逾期立刻全部加速到期;
4. 需要把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维权成本,约定由违约债务人承担的金融债权纠纷。
服务指引
1. 客户需要准备: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催收记录、债务加入/担保书面文件、还款流水等全套证据材料;
2. 律师服务内容:证据梳理、责任主体法律分析、谈判调解方案设计、参与调解/公证程序、协助起草协议文书,办理赋强公证,后续可协助申请执行证书及强制执行;
3. 该模式前提:债务人愿意配合签署调解协议、自愿接受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拒绝协商,则转为传统诉讼维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