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3年5月底,被告人徐XX经同案人杨某介绍,在黄X权安排下非法出境至某国某地区,被送至某公司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其后,徐XX听从窝点组长陈XX安排,在社交软件上包装高端女性人设,诱骗欧美籍男性进行虚假虚拟币投资。同年9月28日,徐XX无证件非法入境回国,在境外窝点累计停留120余天。2025年2月20日,徐XX在某市某区某小区被抓获归案。经查,徐XX曾因犯偷越国(边)境罪两次被判刑,系累犯。某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徐XX的主观目的及犯罪形态。徐XX辩称其前往某国某地区是为了在有牌照的赌场工作,并非以开设赌场为目的偷越国境。辩护人陈震律师等提出:徐XX系受胁迫参与诈骗,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其主动回国未骗得钱款,系犯罪中止或未遂;且其系坦白、从犯,参与时间短、未获利,已预缴罚金2.6万元并认罪认罚,请求从宽处罚。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徐XX供认去赌场洗码,属于以开设赌场为目的偷越国境;现有证据无法体现其受胁迫;诈骗系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不因个人离开认定中止或未遂。
【裁判结果】
某法院认为,徐XX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与诈骗罪,应数罪并罚。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预缴罚金、认罪认罚,予以从轻、从宽处理。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部分从轻、减轻处罚意见,判决徐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六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