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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任希然律师代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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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受生父长期骚扰威胁,正值中考关键期。任希然律师紧急调取家暴证据,同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学校、开展心理疏导,兼顾证据短板与孩子心理,帮助当事人成功取得女儿抚养权,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任希然律师代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类型: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申请人身保护令

案情简介:

甲女与乙X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于2008年、2009年分别生育一子一女,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两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均已遗失。同居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矛盾频发。乙X长期酗酒,未承担家庭义务,并多次在酒后殴打甲女及子女,甚至将甲女赶出家门。双方分居后,乙X仍持续通过前往学校闹事、电话及社交平台辱骂等方式骚扰女儿。女儿作为初三学生,面临中考关键阶段,因乙X的行为产生严重厌学心理,学业与心理健康受到极大影响,甚至一度被逼迫至跳楼边缘,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甲女认为乙X的行为已导致父女关系彻底破裂,为保护女儿心理健康与未来发展,故诉请法院将女儿判归其抚养,并充分尊重子女意愿。

案件分析及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甲女(母亲)的诉求具有明显优势:其一,女儿已年满8周岁,对乙X(父亲)存在极大恐惧并明确表达随母生活的意愿;其二,乙X酗酒、实施家庭暴力及持续骚扰子女的行为,严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证明其不具备抚养条件;其三,甲女作为子女长期的主要照料者,能够提供更为稳定、有利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律师评查建议:

本案关键在于证明乙X存在家庭暴力、精神侵害及极端逼迫行为,并充分体现子女真实意愿,需系统收集并固定下列证据:家暴报警记录、伤情诊断及影像资料;乙X骚扰、精神侵害相关的学校证明、录音、经公证的辱骂及威胁信息;极端行为(如“逼迫跳楼”)对应的报警材料、女儿陈述、证人证言及监控录像;同时应争取由专业人员协助获取女儿愿意随母生活的原因说明。此外,应注意搜集乙X酗酒相关证据。

然而,本案存在一项关键证据缺失:甲女与子女的母子关系证明。由于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且女儿户口登记在乙X户内,甲女与乙X未办理结婚登记,甲女亦未登记于乙X户口册中。双方原同居地派出所无法出具关系证明。乙X的暴力行为已严重损害女儿心理健康,若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关系,耗时较长,可能需数月时间,甲女与女儿无法等待,希望尽快处理案件,使女儿早日恢复正常学业、备战中考。因此,案件办理时间紧迫,需兼顾女儿心理状态,尽可能减少对其学业的影响。

律师在化解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前往乙X老家派出所调取甲女在同居期间报警记录、家暴告诫书及和解协议等证据。获取材料后,立即联系承办法官,为女儿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制止乙X的骚扰与威胁行为。同时,为女儿安排心理干预,助其心理康复,并与学校沟通确认甲女作为女儿在校期间的主要联系人及日常照料者,争取学校出具相应证明。此外,建议甲女稳定就业,以证明其具备抚养女儿的经济能力。

案件处理结果: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女儿提供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在保护令有效期内,案件顺利审结,甲女最终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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