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1年3月,温X等人在缅甸设立某诈骗集团,实施“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2022年9月,李X从某市乘机至某地,后偷渡至缅甸。2024年2月,李X加入该集团“战鹰组”,使用聊天软件套取被害人信息并诱导投资虚拟货币。同年3月,该集团被查获,李X被移交警方。经查,李X在集团内活动34天,诈骗1名被害人,数额共计2.9万余元。同案朱某、邵X等人亦被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李X犯诈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李X的量刑情节及地位作用。李X及其辩护人提出:1.李X诈骗金额不到3万元,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2.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3.李X系被胁迫参与诈骗,并非主观自愿;4.李X无犯罪前科,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人身及社会危害性较小。公诉机关则认为,李X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80%以上,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属“其他严重情节”,构成诈骗罪。针对辩护意见,法院认定李X以赌博等为目的偷渡,积极参与诈骗,与他人分工协作,作用相当,不认定为从犯;其未提供被胁迫的查证线索,不认定为被胁迫参加犯罪。鉴于李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李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