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忠良律师代理胜诉|客户被拖欠 10 万余元货款,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全额支持货款及维权成本
一、案件详情
供货方与采购方长期存在货物买卖业务往来,供货方按约定完成供货。双方经书面结算,确认采购方尚欠货款 101440 元,约定分三期完成付款。同时书面约定:若采购方任何一期逾期,全部剩余货款直接提前到期,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一旦发生诉讼,违约方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维权开支。
结算协议签署之后,采购方分文未付。供货方多次催要无果,委托甘忠良律师提起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冻结采购方名下对应财产。开庭审理时,采购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
起诉时,原告依据结算文书主张:要求对方支付全部 101440 元货款;按月利率 1.2% 计算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结果
法院对案件作出缺席判决:
- 判令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101440 元,并以 101440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标准,从约定付款次日起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
- 判令采购方承担实际支出律师费 5000 元、保全申请费 1067 元;
- 因缺少担保费实际支出证据,担保费诉求未获支持;超出实际发票金额部分的律师费、过高的月息约定,法院予以调整驳回。
- 如果义务人未按期给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违约的采购方承担。
通俗解读:即便欠钱一方不来开庭、玩失联,有完整对账证据,依然可以打赢官司,同时让欠债人承担律师费、保全费这些维权开销。
三、律师价值
- 诉讼前规划财产保全,锁定债务人财产:甘忠良律师在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提前冻结对方财产,避免诉讼阶段债务人转移财产,为后续顺利回款打下基础。
- 证据梳理甄别,固定完整交易链条:整理对账单、催款凭证、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委托合同,把供货事实、欠款金额、违约后果、维权费用承担全部证据整理闭环,即便被告缺席,证据依然可以被法院采信。
- 合理调整诉讼请求,把控司法实践尺度:代理起诉时按双方协议提出主张,同时预判法院对于过高利息的调整规则,保障核心货款本金得到完整支持。
- 落实违约方承担维权成本:借助书面结算条款,推动法院判决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保全费,降低守约企业维权经济负担。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合委托起诉追讨货款的情形
- 货物已经交付,买卖双方签署过对账单、结算单、欠款确认书,明确拖欠货款具体金额;
- 书面单据中写明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 购货一方逾期不付钱,出现失联、拒接沟通、拒绝对账的情况;
- 希望在诉讼阶段做财产保全,提前冻结对方存款或者其他财产,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维权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形
- 只有送货单,没有对账单,缺少对方确认总欠款金额的书面材料;
- 只有口头交易,没有聊天记录、送货签收凭证,无法证明供货数量和货款金额;
- 没有留存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的付费票据,该部分费用很难让对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