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7日凌晨4时许,徐X在深圳市某区某娱乐场所内饮酒娱乐。酒后,徐X处于醉酒状态,误以为被害人欧X系其所点的陪酒服务人员,遂在过道处从背后抱住欧X腰部并触碰其胸部。欧X当即挣脱,徐X随即再次上前搂抱并触碰几秒。欧X激烈反抗,并用手机砸向徐X(导致徐X眼部轻微伤),后双方报警,徐X被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刑事拘留。
二、辩护过程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辩护人认为本案虽然符合强制猥亵的构成要件外观,但实质上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更适宜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追诉。为此,辩护人从三个维度提出了详实的法律意见:精准界定“强制性”与“行刑边界”、还原主观性质与客观情境、促成刑事和解落实认罪认罚。
辩护词节选如下:
“辩护人认为,刑法第237条的‘强制’核心在于压制被害人反抗。本案中,徐X虽有搂抱行为,但未使用暴力殴打或胁迫,且被害人能够当场挣脱并反击,说明徐X的行为并未达到‘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刑事入罪门槛。结合行为持续时间短、无严重后果等情节,依据刑法谦抑性原则,该行为应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畴。”
“通过逐帧比对监控录像和分析,形成超过1万字的详细分析报告,充分论证徐X系因醉酒及对被害人身份的误认才实施不当行为,主观上并无深度的犯罪恶意。且案发于公共场所,非隐蔽空间,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判决结果
经过多次与公诉人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坚持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徐X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醉酒误认+情节显著轻微”争取不起诉的典型案例。强制猥亵罪,专业的强制猥亵罪律师通过精准界定“强制性”与“行刑边界”,成功论证本案不宜上升到刑事制裁的程度。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综合情理法各方面充分论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辩护律师提交了多达万字的《法律意见书》最终说服检察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