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当事人申X的好友急于为儿子安排工作,申X想起自称能运作国企岗位的“勋总”。在“勋总”向申X承诺“可行”后,申X转交了9万元办事费,并转手给“勋总”3.5万元,约定事成后再付1万元。后“勋总”安排罗X的儿子先去电力运维公司实习、后续转岗,但罗X的儿子拒绝接受该安排,双方因退费僵持两年。2024年,罗X报案,公安机关认定申X承诺办理的事项不具备可行性,以诈骗罪对申X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时,卷宗里的供述、证言形成闭环,都指向申X虚构事实。申X家属紧急委托专业的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视对客观证据的挖掘,用一周时间逐帧比对微信聊天记录,反复听取通话录音,将转账时间线、各方陈述可视化梳理。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检察官:
辩护人认为,申X不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
第一,夸大能力与虚构事实有本质区别。申X在“勋总”明确告知“可行”后才转交款项,其本人始终在积极推进委托事项,未办成是因为罗X的儿子拒绝实习,而非申X虚构能力或不作为。
第二,罗X付款是知情后的自愿选择。在“勋总”和罗X提交的聊天记录中,均删除了能证明申X如实说明办事流程以及“勋总”明确告知申X“可行”的内容。结合申X留存的办事合同、文件等客观证据,足以还原真相——申X确实在推进委托事项。
第三,罗X并未陷入错误认识。罗X对办事流程和风险均有充分了解,其付款是基于对申X的信任和对“勋总”能力的判断,而非被申X虚构事实误导。
赵飞全律师带着梳理出的证据多次与检察官论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判决结果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请托型”诈骗案。专业的诈骗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深度挖掘客观证据,成功还原了案件真相。在请托办事类案件中,不能简单以“事未办成”即推定诈骗成立,必须严格审查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被害人是否陷入错误认识等诈骗罪构成要件。本案还揭示了电子数据在诈骗案件辩护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对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的逐帧比对和时间线的可视化梳理,可以有效弥补言词证据的不足,还原案件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