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5年6月10日4时许,房X以贾X给自己妻子发微信为由,酒后脚踹贾X位于某县某团某小区的房门,双方发生纠纷继而进行互殴,致使房X受伤。经某鉴定中心鉴定,房X损伤程度为轻伤。房X认为贾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造成其多项经济损失,遂于2026年8月24日向某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贾X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某法院依法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于欣律师接受贾X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全面介入本案的辩护与民事调解工作。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与民事赔偿的合理性两个方面。首先,在刑事责任方面,房X坚持要求追究贾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而于欣律师指出,本案系因房X酒后无理取闹、脚踹房门引发,房X对冲突的升级存在重大过错,贾X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主观恶性较小。其次,在民事赔偿方面,房X主张高达18万余元的赔偿,但部分诉求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于欣律师通过梳理案发监控、证人证言及医疗票据,指出房X主张的金额存在虚高,并结合双方系邻里关系、互有过错的实际情况,提出以调解化解矛盾、降低赔偿数额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裁判结果】
经过于欣律师在庭审中的专业辩护与庭下的多轮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某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一、贾X向房X赔礼道歉;二、房X自愿放弃对贾X的刑事指控;三、贾X赔偿房X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其中于2026年9月9日支付2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1.5万元;四、如贾X未按约定支付款项,自愿承担违约金0.5万元;五、贾X自愿放弃追究房X的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六、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某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圆满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