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北京专业离婚律师王志涛律师代理原告成功分割拆迁安置利益
审理法院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刘X与马X原系夫妻,2013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马X承租公房如遇拆迁,孩子马X悦优先购买政策优惠住房,拆迁款由男方、女方、孩子各占三分之一。2023年,该公房纳入旧城区改建项目,马X选择产权置换方式取得两套安置房及剩余拆迁补偿款。马X曾出具承诺书、协议书,承诺将部分房屋和款项给马X悦,后反悔并发出撤销赠与通知。刘X委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志涛律师代理,起诉要求交付房屋、确认居住使用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等。
办案经过
王志涛律师分析认为,本案核心是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而非普通赠与合同纠纷。马X所谓“撤销赠与”不能成立,因为拆迁利益本与刘X有关,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具有整体性和身份性,不能任意撤销。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离婚协议、承诺书、协议书、征收补偿协议、选房资料等证据,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诉讼中,律师围绕两套安置房和补偿款逐项主张:一套房屋由第三人马X悦居住使用,待条件成熟后过户;另一套房屋按约定份额共有,马X悦占三分之一;拆迁补偿款按三分之一分割。对于违约金、抚养费等问题,律师根据法律关系不同,聚焦核心财产请求,避免诉讼焦点分散。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主要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核心请求:马X向马X悦交付某安置房屋,待房屋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后配合过户;另一套安置房屋由马X居住使用,马X悦占三分之一份额,待条件成熟后办理产权登记;马X分别向刘X、马X悦支付拆迁补偿款各X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被告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律师价值
本案体现王志涛律师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深厚功底。第一,准确识别“撤销赠与”抗辩的边界,将案件定性为离婚协议履行纠纷,而非赠与合同纠纷,直接决定案件走向。第二,在拆迁安置房尚未办证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确认居住使用权和未来过户配合,具有前瞻性。第三,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判决执行。第四,为未成年子女争取房屋份额和补偿款,体现家庭财产安排的整体保护。第五,展现律师在复杂拆迁利益转化、协议解释、证据组织方面的综合能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