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被私自赠与第三者,长沙刘璐瑶律师出庭应诉,助力当事人拿回近十万元财产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原告AX诉被告BX、第三人C某赠与合同纠纷,原告AX委托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刘璐瑶律师担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因涉及个人隐私采取审判员独任不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AX与第三人C某系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C某与被告BX发展婚外同居关系,C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直接转账、案外人代付、购买黄金等方式向BX给付财物。原告起诉请求:确认C某对BX合计15万余元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全额返还该笔款项,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被告BX抗辩:部分款项属于二人共同生活消费;自身经济困难;系受第三人欺骗、骚扰;原告知情且默许婚外关系,双方恶意串通诉讼;还提出存在反向转账、他人代付借款应当抵扣返还金额等多项抗辩理由。第三人C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交书面陈述认可原告诉称事实。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璐瑶律师接受原告AX委托后,系统整理结婚证、婚外关系证据、全部转账流水、案外人代付说明等全套证据,梳理资金流向,固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外赠与的基础事实。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共同消费抵扣、反向借款、原告恶意串通、自身经济困难等多项抗辩逐一质证反驳;同时客观看待证据短板,对于证据不足以证实的代付金额、黄金交付事实不强行主张,聚焦证据充分的直接转账部分进行诉讼,最大限度在现有证据条件下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拒不到庭,律师代为完成全部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工作。
三、判决结果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确认第三人C某直接向被告BX转账10万余元的赠与行为无效;
抵扣原告当庭认可的BX回转XX元、高铁票支出X元,判令被告B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AX10万余元;
因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关于案外人代付2万余元、购买黄金2万余元部分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元、保全费X元,合计X元由被告BX承担。
裁判要点:婚外同居违背公序良俗,该类赠与行为无效;婚外同居产生的住宿、餐饮娱乐等共同消费不允许抵扣;被告主张的案外人代付借款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处理;被告个人生活困难、遭受骚扰不能免除财产返还义务,相关权益应另案维权。
四、律师价值
精准定性法律关系,围绕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组织证据,有力对抗被告多重抗辩;
理性区分证据充分与证据缺失部分,不盲目追求全额诉讼标的,聚焦可被法院采信的直接转账,保障拿到可执行的胜诉判决;
在第三人拒不到庭的不利情形下独立完成全部庭审工作,推动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帮助原配追回大额夫妻共同财产;
厘清法律边界,反驳“婚外同居共同消费应当抵扣”的观点,维护夫妻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利。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婚姻家事类财产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长沙刘璐瑶律师:
1、配偶在婚内擅自向婚外第三者转账、赠与钱款、贵重首饰物品,想要起诉确认赠与无效、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2、手中仅有部分转账记录,存在第三方代付、购买贵重实物,但缺少物品交付证据,需要评估证据风险、规划诉讼请求;
3、第三者以共同消费、双向转账、被欺骗骚扰、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返还财产,需要律师出庭抗辩、质证;
4、案件存在案外人转账、借款交叉,多种法律关系交织,需要区分哪些可以在本案一并处理、哪些需要另案起诉;
5、赠与纠纷案件中,给付钱财的配偶一方不愿出庭、拒绝配合诉讼,由配偶另一方单独起诉维权;
6、已经拿到一审不利结果,需要梳理证据,准备上诉二审,争取追回更多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
长沙刘璐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婚外第三者赠与返还类纠纷,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梳理、转账流水证据固定、证据风险研判、一审全程代理、二审上诉维权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能够针对第三者各项抗辩制定对应诉讼策略,客观评估证据短板,不盲目虚高诉求,帮助婚姻无过错方尽可能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六、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婚内配偶向婚外第三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多重抗辩事由,试图减免返还责任,同时部分待主张款项因证据缺陷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刘璐瑶律师代理原配原告,没有执着于起诉状全部15万余元的诉讼标的,立足现有扎实证据重点进攻C某直接转账部分,最终法院认定该部分赠与无效,判决第三者返还近10万余元,同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实现了在证据受限情况下的最优诉讼结果,维护了夫妻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也体现司法对公序良俗的保护;对于证据不足的部分,当事人可补强证据后另行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