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货主要求退回被拒收货物,XX公司强行扣留,林国星律师维权胜诉
一、案情内容
原告作为托运人,委托XX公司运输一批电缆至外地收货客户处。货物运达目的地之后,收货客户以货物不符为由拒绝签收货物。
依据法律,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原告随即联系XX公司,明确要求把该批电缆运回退还本人。双方微信沟通确认回程运费。但XX公司找各种理由拒不退回货物,还向原告索要高额寄仓费。
货物长期被XX公司控制,原告无法二次销售,产生经济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委托林国星律师提起运输合同纠纷诉讼。
被告XX公司答辩称运输义务已经完成,没有义务运回货物。律师结合民法典运输合同章节规定,围绕托运人返还货物的法定权利举证辩论。法院支持原告要求退回货物的核心诉求,仅由原告承担来回运费及叉车费,无需承担寄仓费。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林国星律师
1. 委托物流运输,收货人拒收,XX公司拒不向托运人退回货物;
2. 承运人扣留货物,索要高额仓储费、保管费才肯放货;
3. 货运过程中产生纠纷,货物被物流方扣押,影响二次销售;
4. 物流运输发生纠纷,不清楚托运人拥有哪些法定权利;
5. 货物运输合同争议,需要起诉XX公司要求返还货物或者赔偿损失。
三、林国星律师服务内容
1. 整理托运单据、微信聊天记录,梳理运输全过程事实,评估运输合同案件诉讼风险;
2. 调取物流沟通记录,固定我方要求退货、对方拒绝返还货物的证据;
3. 起草民事起诉状,组织全套证据目录办理立案;
4. 开庭举证质证,引用民法典运输合同条文,主张托运人返还货物法定权利;
5. 解读一审判决书,讲解对方拒不返还货物时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6. 货运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全流程代理。
四、律师价值
货物运输实务中,不少XX公司认为只要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就算完成全部义务,收货人拒收之后就随意处置货物,或者借机向托运人收取高额仓储保管费。很多货主不清楚托运人享有中止运输、返还货物的法定权利。
接受委托后,律师整理运输单、双方全部微信聊天记录,重点固定:货物被客户拒收、原告明确提出退回货物、双方协商回程运费,但是XX公司事后反悔拒不退件完整事实。
针对被告 “运输已经完成,没有义务运回” 的抗辩,律师援引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法律规定,向法庭阐释: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拥有法定权利,可以要求返还货物,只需要赔偿承运人实际产生的运输损失。
庭审完成举证质证,区分合理发生的回程运费叉车费和XX公司自行产生的不合理寄仓费。最终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XX公司返还电缆货物,原告仅承担合理的来回运费以及叉车费,无需承担寄仓费。
当事人可以凭生效判决要求返还货物,如果XX公司拒不交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取回财物,避免托运人因为物流扣货造成货物灭失、无法二次销售的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