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之后企业拖欠23万余元货款,林国星律师代理,民事调解拿到可直接强制执行法律文书
一、案情内容
原告建材企业向被告建设工程公司供应建材货物,双方经对账核算,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 23万余元。供货完成之后,被告一直没有足额结清货款。原告多次电话、书面沟通催要,被告因为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无法一次性把全部货款付清。
如果直接等待法院判决再强制执行,会耗费较长诉讼周期。原告委托林国星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律师代表供货企业与被告开展多轮调解协商。
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确认全部欠付货款本金、逾期违约金。协议约定分期偿还,同时设置关键违约条款:只要被告任何一期没有按时足额给钱,原告可以不等待全部分期到期,直接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按照一年期 LPR 上浮50%计算逾期损失。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林国星律师
1. 建材、工程供货后,企业拖欠大额货款,对方无力一次性全额支付;
2. 希望接受分期还款,但是害怕分期之后对方继续违约;
3. 需要拿到法院调解书,设置加速到期、高额逾期利息保障回款;
4. 买卖合同纠纷,希望调解结案,减少审理等待时间,保留强制执行保障;
5. 已经立案,诉讼阶段需要律师谈判把控调解协议全部风险条款。
三、林国星律师服务内容
1. 整理供货单、对账单、发票、付款流水,核算欠付货款本金、逾期违约金,评估调解、判决两种维权路径利弊;
2. 诉讼过程当中代表我方当事人和被告谈判,确定分期节点、每期还款金额;
3. 严格审核调解条文,设计违约加速到期、LPR 上浮 50% 资金占用损失等风险防控条款;
4. 参与法院调解程序,推动法院出具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
5. 向当事人讲解调解书效力,告知对方逾期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完整流程;
6. 货款买卖合同纠纷立案、诉讼调解全流程法律服务。
四、律师价值
工程建材行业,很多建设单位资金紧张,没办法一次性结清货款,调解分期是现实当中常见处理方案。但普通私下签订还款协议最大风险就是被告再次逾期,又要重新起诉,耗费大量时间人力成本。
接受委托后,律师把全套供货对账证据整理完毕,锁定 231863.4 元欠付本金。向当事人释XX弊:可以接受分期,但不能简单口头和解,必须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并且写入强有力的违约惩罚条款。
调解谈判不仅仅谈还款时间,重点争取加速到期:任意一期没有足额按期支付,全部剩余债务立刻提前到期,我方不用等到所有分期全部届满,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约定较高标准的逾期资金占用损失,增加被告违约成本。
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如果被告按期给钱,当事人顺利收回货款;一旦被告失信违约,不需要再次起诉立案,直接拿着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该方案兼顾现实,给债务人筹措资金的缓冲时间,同时牢牢守住债权人法律救济途径,大幅降低后续二次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护建材供货企业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