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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律师代理陈X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获赔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马文律师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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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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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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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马文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医疗纠纷处理能力。首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成功确认某医院的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为索赔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在证据组织与庭审策略上,针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争议焦点,积极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并合理应对对方关于医保报销及国产替代药物的抗辩,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在客户沟通方面,向当事人客观释明后期治疗费需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的法律规定,合理管理客户预期,体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与实务经验。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1年3月,原告陈X因左髋肿痛不适伴活动受限到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左髋关节发育不良伴陈旧性髋关节脱位并住院。入院查体显示左下肢较对侧长4.5cm,活动受限。术前彩X显示左下肢深静脉通畅。同年3月9日,某医院为陈X甲行左全髋关节置换术及股骨近端截骨固定术。术后第三天,陈X甲左肢肿胀,彩X提示左下肢股总静脉血栓形成。某医院遂紧急为其行第二次手术,包括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血栓抽吸术等。术中告知家属,血栓形成考虑为髋臼螺钉过长压迫血管所致。陈X甲出院后需长期服用抗凝药物。陈X甲认为某医院存在医疗器械选用不当的过错,导致其需长期服药等损害后果,遂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某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50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为某医院的赔偿比例及各项经济损失的认定。

关于赔偿比例,陈X甲主张某医院承担80%责任,某医院同意按鉴定意见赔偿但主张60%为宜。经某鉴定中心鉴定,某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且系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某法院据此酌情确定某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关于经济损失,双方对多项费用存在争议。医疗费方面,某法院认定扣除原发病费用后为18万余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陈X甲退还医保机构;误工费方面,因陈X甲已超退休年龄且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双方无异议予以认定;交通费酌情认定为三百元;后期治疗医疗费因存在国产替代药物且价格差异大,某法院认定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精神抚慰金因未构成伤残不予支持。最终认定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某医院按70%比例应赔偿13万余元。

 

【裁判结果】

某法院审理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为减少诉累,陈X甲欠付某医院的1万余元医疗费在赔偿款中直接扣除。依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决: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陈X甲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驳回陈X甲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万余元,由陈X甲负担七千余元,某医院负担两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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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姓名:马文 执业机构: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核心服务地区:宁波慈溪 执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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